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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2-004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借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千万元的授信融资,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借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伍千万元的授信融资,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三、董事会以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借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授信融资,公司拟为其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持有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 41.9653%的股权,并持有佛山诚通纸业有限公司75%股权,在上述担保生效后,粤华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9亿元,由于本公司于2011年6月3日举行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已通过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额度的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因此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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