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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66版)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一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09年11月20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岸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09年12月8日,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09年12月8日,子公司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通过三方监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项目尚未建成。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2008年12月该项目已竣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于支付尚余工程款、置换已经投入的自有资金,不进行单独的效益评价。 注6:研发中心的业务发展不进行单独的财务评价。研发中心的效益主要体现在对宏观经济、区域经济、公共空间和公共需求等深入研究,确保商业项目安全,挖掘商业项目的最大价值,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 注7: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南湖城市广场合计实现销售收入56,028.93 万元,合计实现利润总额26,688.41万元。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2-011号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项目投资的募集资金项目南国SOHO北区及大武汉家装U座(商务楼)节余的募集资金10,944,366.05元(含利息收入,下同)全部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大武汉家装-家居馆项目的建设。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078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12.30元/股。截至2009年10月2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590,4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23,497,92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942,08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96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09]第2-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较38,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超募资金17,496万元。 2009年12月4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南国·南湖城市广场的议案》和《关于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南国·北都城市广场的议案》,将超募资金中的8,000万元用于南湖城市广场项目的建设,将超募资金中的9,496万元用于北都城市广场项目的建设。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及资金节余情况
上表所述两个募集资金项目项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10,944,366.05元。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08年12月完成,原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工程款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前支付。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已完成项目投资的募集资金项目大武汉家装U座(商务楼)及南国SOHO北区节余的募集资金10,944,366.05元全部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大武汉家装-家居馆的建设。 2、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南国置业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2-012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审批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12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公司自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的所需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预案,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实施公司2012年度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止,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签署对外担保合同的权限。具体如下: (一)自2012年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21.7亿元(人民币,下同)。 1、同意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34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武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6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6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2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2、同意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2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9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2000万元;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6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2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7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武汉市江汉区中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银国际信托公司申请信托融资不超过10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融资不超过10000万元提供担保。 3、同意为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申请融资不超过13000万元提供担保; 4、同意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20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湖北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5000万元提供担保。 5、同意为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3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武汉江汉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武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武汉循礼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6、同意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 同意公司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荆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如上述融资金融机构、被担保子公司及孙公司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融资金融机构、其他子公司及孙公司。经上年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88500万元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二)自2012年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止,子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同意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提供担保。 同意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荆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同意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提供担保。 如上述融资金融机构、被担保子公司及孙公司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融资金融机构、其他子公司及孙公司。经上年股东大会批准尚在履行中的担保余额10000万元包含在本次预计担保的总额度内。 (三)自2012年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止,对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1、同意为武汉南国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 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武汉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硚口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武汉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江汉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光谷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硚口支行融资5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信用集团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同意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硚口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 ,我公司为信用风险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武汉循礼门支行融资4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中小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3、同意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汉口银行硚口支行融资5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信用集团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4、同意为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为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洪山支行融资3000万元提供担保 ,我公司为信用风险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5、同意为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硚口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中小担保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硚口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中小担保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武昌支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信用集团提供反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6、同意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武昌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担保,我公司为信用集团提供反担保。 如上述融资金融机构、被担保子公司、孙公司及担保机构发生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调整为其他融资金融机构、其他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他担保机构。经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尚在履行中的反担保余额2000万元包含在本次预计反担保的总额度内。 (四)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及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或子公司为子公司、孙公司及担保机构提供的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4、公司的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五)从提请股东大会自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止,在上述担保额度总额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六)具体实施时,将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提供担保的对象基本情况如下: 1、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陆亿肆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53.125%股权。 (5)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危品)批零兼营;装饰工程设计、咨询;仓储;物业管理;酒店经营管理;会议展览;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2,635.87万元,负债总额 79,840.03万元,所有者权益82,795.84万元。 2、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01号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场地出租;百货、建材的批发零售。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市场营销策划;场地出租;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大本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97,242.10万元,负债总额75,080.52万元,所有者权益22,161.58万元。 3、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汉姑嫂树12号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壹亿玖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其50.5%股权。 (5)经营范围: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批零兼营;场地出租;商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工程设计、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酒店经营管理;会议服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市场营销策划;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业务。(国家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北都商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97,600.49万元,负债总额54,531.70万元,所有者权益43,068.79万元。 4、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南湖中央花园会所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批零兼营建筑材料、电线、电缆、五金制品。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洪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8,587.06万元,负债总额62,734.99万元,所有者权益15,852.07万元。 5、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13号 (3)法定代表人:王昌文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公司持有其8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园林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酒店管理。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湖北南国创新置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81,673.85万元,负债总额80,704.88万元,所有者权益968.97万元。 6、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关山一路74号保利花园20幢5-402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国商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筑及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装饰工程设计、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会议展览;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国家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武汉南国光谷商业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2734.67万元,负债总额2,735.74万元,所有者权益9,998.93万元。 7、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南国洪创商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31号圆梦美丽家园(二期)东区5栋1单元1层1-102室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国商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服装、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家具、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开发及销售;对酒店的投资;园林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市场营销策划,会议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8、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荆州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荆州市荆州区江津西路441号 (3)法定代表人:高秋洪 (4)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南国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国商业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及房地产开发;场地出租;会议展览;商品展示促销;五金交电、建筑装饰材料、家具的开发、销售;酒店投资、设计与建设;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物流园建设;市场营销策划。 9、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路学雅芳邻5号楼5栋1-901 (3)法定代表人:熊伟 (4)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5)经营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融资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有效期与许可证件核定的期限一致)。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70亿元,负债总额0.65亿元,净资产10.05亿元,2011年实现担保业务收入7120万元,利润总额437万元,净利润437万元。 10、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汉区新华下路187号 (3)法定代表人:熊伟 (4)注册资本: 3亿元 (5)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4099万元,总负债9959万元,净资产34140万元,2011年实现担保业务收入6166万元,利润总额1243万元,净利润915万元。 11、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吴家湾 (3)法定代表人:熊伟 (4)注册资本: 4亿元 (5)经营范围: 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各类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信用信息服务、信用风险管理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监管部分规定的其他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2.07亿元,负债总额14.20亿元,净资产27.87亿元,2011年实现担保业务收入5.75亿元,利润总额3.88亿元,净利润2.96亿元。 三、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由于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又正处于经营规模扩大时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需求量非常大。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项目开发必需的周转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能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 2、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及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或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子公司、孙公司的融资能力,系出于公司加快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8500万元,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1.04%、18.25%。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1-013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另行通知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 六、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公司2011年度高管绩效薪酬方案》; 8、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9、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2012年度获取经营性土地及项目等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商品房买受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的议案》。 以上有关议案相应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2年3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会计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4月20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6、登记地点:武汉市解放大道387号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九、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 娅 电话:027-83988055传真:027-83988055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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