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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2-03-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9版) 认购基金份额=(99,009.90+100元)/1.00元=99,109.90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确认的申万中小板份额为99,109.90份。 (四)场外认购份额以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通过场外多次认购本基金,已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五)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代销网点及其它销售机构网点场外认购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 二、场内认购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价格与认购费率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考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所获得的全部份额将按照1:1的比例确认为中小板A份额和中小板B份额。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1.00元/份。计算公式为: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经确认的中小板A份额=认购份额总额×0.5 经确认的中小板B份额=认购份额总额×0.5 经确认的中小板A份额、中小板B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资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者投资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80元,若会员单位设定的认购费率为1.00%,则其可得到的中小板A份额、中小板B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1.00×100,000×(1+1.00%)=101,000.00元 认购费用=1.00×100,000×1.00%=10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80/1.00=80份 认购份额总额=100,000+80=100,080份 经确认的中小板A份额=100,080×0.5=50,040份 经确认的中小板B份额=100,080×0.5=50,040份 即投资者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本基金,需缴纳101,000元,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经确认的中小板A份额为50,040份、中小板B份额为50,040份。 (四)本基金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 第三部分 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一)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二)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三)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四)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的开户及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等; (5)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印鉴卡》一式2份; (6)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填妥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7)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2份;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6)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7)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9)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已填写好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10)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11)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在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境内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4)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2份;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7)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印鉴; (8)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9)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已填写好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10)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11)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试。 4、资金划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自与投资者同一身份的银行账户,汇入本公司下述指定的直销中心专户,并在所填写票据的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姓名及认购的基金名称”。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话直销 1、电话直销开户必须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手续及资料同柜台直销,并签订电话委托协议。 2、拨打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认购操作。 (三)网上直销 1、开户 拟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须事先成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签约用户。持有指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同时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的签约的客户可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swsmu.com上直接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试。 2、认购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本基金认购申请,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3、风险提示 (1)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本公司有权保留投资者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证明。 (3)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自身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认购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发售(网上直销不受此限制)。 2、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的指定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9:00-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2)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人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9:00-16:00,周六、周日不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借记卡并存入足额资金; (2)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代码证; 3)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 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提交以下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代销基金认(申)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第四部分 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二)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三)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本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本基金备案手续: 1、本基金净认购金额达到或超过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 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本基金管理人将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基金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本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本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本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本基金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本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自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王菲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电话:010-63201510 联系人:李芳菲 网址:www.a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浦剑悦、李濮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传真:+86-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联系人:查樱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传真:+86-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3)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陈铭铭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5)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传真: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6)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董云巍 传真:010-58560666 网址:www.cmbc.com.cn 7)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 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2999 联系人:吴海平 传真:021-50105124 网址:www.srcb.com 8)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传真:025-84544129 联系人:翁俊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9)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传真:+86-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10)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11)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2)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3)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86-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14)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8 888 传真:+86-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95575或致电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6)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788、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7)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传真:0551-2207965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18)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9)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0791-86768681 网址:www.avicsec.com 20)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1)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5层 法定代表人:丁之锁 联系人:陶颖 传真:010-58568062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22)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3)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沈刚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4)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5)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48号中信证券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26)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7-21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27)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8)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丁思聪 联系电话:0571-87112510 传真:0571-87696598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二)场内发售机构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传真:+86-21-54030294 联系人:邓寒冰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2、其他代销机构 其他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新增为本基金的场内发售机构。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66210988,010-59378888 传真:010-66210938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86-21-31358666 传真:86-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86-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张鸿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鸿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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