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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2、上述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2005年3月2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证监会2008年2月27日颁布的《关于2007年证券投资基金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要求计算及披露;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0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三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三条(三)投资范围、(八)投资组合限制与禁止行为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80天;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6年3月20日。 2、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共同基金募集和管理资格、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管理21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达690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说明:魏欣的任职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日期。 离任日期说明:杜海涛的离任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未发生当日反向交易、交叉交易和清算不到位的情况。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因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没有与本基金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无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1年,控制屡超预期的通胀成为全年宏观经济调控的最主要目标,前三季度在相对紧缩的货币政策基调下,三次上调基准利率至3.5%;存款准备金率更是在上半年每月上调一次攀至21.5%的历史最高水平。随着CPI在7月份见顶回落,四季度货币政策开始回归中性水平,央行在年末下调一次存款准备金率。 跟随货币政策的脚步,货币基金各投资标的收益率在2011年均出现了冲高回落的走势,所有投资品的收益率从年初开始即一路上行,至三季度末纷纷攀升至本年高点,随着四季度货币政策的回归中性,各品种收益率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回落,但仍然显著高于年初水平。2011年,连续紧缩的货币政策使市场资金面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局面,特别是第三季度货币市场利率连续维持高位,最具代表性的7天回购利率长期维持在5%以上,至四季度方略有回落至4%左右。受到资金面紧张的影响,短期债券收益率纷纷大幅攀升:1年期央票二级市场利率在前三季度持续大幅超越一级市场发行利率和基准利率,收益率从年初的3.2%上行到三季度末4%的全年高位后回落到3.5%水平;作为货币基金重要投资对象的短期融资券收益率亦呈现冲高回落的走势:AAA级别短融收益率从年初的4%一路上行到三季度末的近6%,年末则回落到5%的水平,但是低评级如AA-级别短融收益率受到2011年信用事件频发的影响一路上行,从年初的4.7%上行300bp至7.7%的历史最高水平。 2011年货币市场利率中枢的快速抬升给货币基金的操作带来的一定的困难,我们在上半年降低了低评级短融配置,规避了信用事件发生后低评级短融出现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同时降低了短期利率产品仓位,置换为逆回购、定期存款和Shibor浮息债,其中逆回购和定期存款为基金带来了稳定且良好的静态收益水平,但是Shibor浮动债在本轮债券熊市中未能体现其防守特质,亦随同长期债券出现了大幅下跌,使基金承受了阶段性较大压力,虽然含转换权的Shibor债在年末随同长期债券出现了较大上涨,整个持有期间也获取了较高的持有期收益,但是由于其波动性较大,使货币基金承担了较大的压力。我们在下半年调整了操作策略:基本清空了AA(含)以下级别的短融持仓,并严格控制Shibor浮动债的持仓比例,进一步从投资策略到投资操作上明确了工银货币基金“现金管理工具”的产品定位,我们希望能使基金持有人在承担较低的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的情况下获取较为稳定、合理的收益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1年,本基金累计收益率为3.3022%,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0748%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 国内经济增速将逐步触底回升,信贷投放的规模和节奏决定了经济增速的拐点,经济“软着陆”是大概率事件;2012年通胀压力将较2011年明显缓解,CPI将回落到3%左右,分月数据预计将呈现V型走势。国际经济方面,欧债危机和地缘政治风险仍然是最大的不确定因素,预计欧美经济体仍将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促进经济的缓慢复苏。我们预期2012年国内经济政策基调将较为平稳,货币政策回归中性是大概率事件,CPI明显回落后预计央行将继续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基准利率有可能在下半年出现下调;信贷投放将较11年出现一定增长,但是大幅超出市场预期的可能性也较低。 展望2012年,市场资金面将较2011年明显宽松,或将呈现前紧后松的局面,随着2月份CPI明显下行、存款准备金率开始持续下降后,市场资金面将趋于宽松,7天回购利率将回归到历史中性水平;短期利率产品收益率中枢将跟随短期回购利率的下行而有所回落,收益率曲线呈现陡峭化下行的走势;2012年Shibor债券固然能阶段性地为货币基金带来较好的静态收益水平,但是长期看,中长期浮动利率债券的波动显著大于货币市场工具,与货币基金的产品定位不甚匹配,不应作为货币基金的重点持仓品种。在信用产品方面,我们认为中高评级短融在市场流动性得到进一步缓解后信用利差将有明显回落;但是在经济增速下行的背景下,信用违约的“黑天鹅”事件爆发的可能性日益增大,低评级信用利差的回归将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其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依然较高,低等级短融利差难以回归到历史均值水平,货币基金从维护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角度出发将适当规避此类品种。另外,银行间同业存款利率在银行存贷比持续高企的阶段仍将维持较高的收益水平,能为货币基金带来稳定、良好的静态收益水平。 2012年,工银货币基金将继续坚持“现金管理工具”的产品定位,在投资策略上维持短融配置的中高等级水平,严格控制低评级信用产品和Shibor浮息债持仓比例以规避基金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同时将灵活运用逆回购和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兼顾基金流动性需求和稳定收益水平。工银货币基金的定位是: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投资者带来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4.6.1.1.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4.6.1.1.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个开放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使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收益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 2、本基金于本报告期间累计应分配利润182,017,578.99元,累计分配收益182,017,578.99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176,666,226.19元,计入应付利润5,351,352.80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分配收益125,019,037.03元,其中以红利再投资方式结转入实收基金124,661,415.71元,计入应付利润357,621.32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182,017,578.99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在审计报告中无强调事项,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21,362,611,832.3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夏洪彬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22号文《关于同意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3月20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8,839,895,811.4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并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税后6个月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1、本报告期因基金管理人股东的股权发生转让,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自2011年11月16日起不再是基金的关联方;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 本基金2010年度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基金关联方投资本基金时所适用的费率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费率 。 2.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3.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4月17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申购费率为零;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12月15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5000万元人民币,赎回费率为零;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1月12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基金657,151.93元人民币,赎回费率为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与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上述各关联方及托管人股东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期末( 2011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截本年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摊余成本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8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 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注:上表中“偏离情况”根据报告期内各交易日数据计算。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采用固定份额净值,基金账面份额净值始终保持为人民币1.0000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或损失。 8.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在每个交易日均未超过日基金资产净值20%。 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 1、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 (1)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晓鹏先生,并于2011年2月24日进行披露; (2)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晓鹏先生、Neil Harvey先生、郭特华女士、库三七先生、朱文信先生、王莹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刘国恩先生、孙祁祥女士、Jane DeBevoise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跃女士、陈晓燕女士、蔡昀先生、David Peter Walker先生、牛大鸿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0日进行披露; (3) 因任期届满,肖在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库三七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5日进行披露。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2月9日发布公告,经中国建设银行研究决定,聘任杨新丰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其任职资格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证监许可〔2011〕115号)。解聘罗中涛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月31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李春信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2011年10月24日发布任免通知,聘任张军红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无。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玖万元整,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无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确定券商数量: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根据公司基金规模和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对合作券商的数量,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变化及券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新增或调整合作券商,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1年10月28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根据国家金融工作的需要,郭树清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提出辞呈,请求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郭树清先生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 年1 月16 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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