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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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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2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2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

  2.2 基金产品说明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注:基金管理人自2010年3月1日起解除与法兴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Societe Generale Asset Management (Japan) Co., Ltd)签署的投资顾问协议,自该日起法兴资产管理(日本)有限公司不再担任本基金的投资顾问。

  2.5 信息披露方式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净值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非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完成建仓,截至2008年11月6日,本基金已经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图中列示的2008年基金净值增长率按该年度本基金实际存续期2008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本报告期末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基金管理人是2003 年3 月7 日正式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2011 年12月31 日),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基金、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动力组合基金、收益增长基金、先进成长基金、行业精选基金、海外中国成长基金、大盘精选基金、增强收益基金、中证100 基金、上证180ETF、上证180ETF 联接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成熟市场动量优选基金、可转债基金、上证180成长ETF、上证180成长ETF联接基金、华宝油气基金,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7,012,970,285.05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交易决策与交易执行相分离、交易部相对投资部门独立、每日交易日结报告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各基金在交易中被公平对待。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实施公平交易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分析结果没有发现交易价差异常。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没有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香港市场2011年在多重利空因素作用下震荡走低,大幅下跌,恒生指数、恒生国企指数分别下跌19.97%和21.71%,MSCI China Free指数下跌21.88%。上半年市场表现总体平稳,小幅下跌。年初开始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因为通胀压力明显上升开始收紧货币政策,而美国、欧洲通胀压力尚不明显,因而大量资金从包括香港在内的新兴市场流向发达市场。伴随中国连续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和2月提高存贷款利率,香港市场情绪较为疲弱。中国4-6月PMI指数连续回落,低于市场预期,引发市场对于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担忧,带动周期类股下跌。香港市场三季度在美国主权债务评级被下调、欧洲债务危机再度恶化和市场担心中国经济硬着陆等利空因素打击下经历了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以来最为惨烈的下跌,主要指数下跌20-30%。8月上旬美国标准普尔公司下调美国主权信用评级,引发全球金融市场剧烈连锁反应,市场担心其他债务水平高、经济增长乏力的欧洲国家如英国、法国,以及依赖出口的亚洲国家的主权信用评级也将下调,因此投资者风险偏好急剧下降。由于看不到欧债危机清晰的解决途径,市场对希腊债务前景的态度空前悲观,同时市场担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触发银行业危机。此外,中国方面,7-8月CPI通胀数据仍然居高不下,银监会继续收紧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政策,温州等地区中小企业因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而发生经营困难,以及房地产销售数据疲弱都引发市场担忧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的恶化和中国经济的硬着陆风险。在内外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下,香港股市出现抛售浪潮。10月下旬欧盟首脑会议决定扩大欧洲金融稳定基金的规模到10,000亿欧元,减计希腊债务50%,充实欧洲银行业资本金。该计划的公布一度极大提振了市场信心,带动全球以及香港股市大幅反弹。11月底中国央行宣布下调存款准备金率50个基点,投资者认为中国货币政策开始转向宽松,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将得到缓解。然而反弹持续时间十分短暂,投资者怀疑欧洲国家政策协调的能力,同时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引发市场担心中国投资增速放缓和银行和信托业坏账上升,市场重新调头向下。

  2011年在市场大幅下跌的环境下,防御性的电讯服务和公用事业板块表现最强,分别上涨4.28%和2.29%, 大幅跑赢大盘。由于石油价格在中东政治动荡的因素作用下全年总体保持高位运行,能源板块表现抗跌,下跌13.35%。较为防御的必须消费板块下跌13.36%, 都超越了大盘表现。医疗保健板块下跌40.44%,主要因为医疗体制改革限制药价的政策降低了该板块的盈利预期。与宏观经济相关度高的工业和原材料板块分别下跌37.30%和35.35%,大幅跑输大盘,对中国银行资产质量和对中国经济硬着陆的担心引发金融板块下跌26.48%,可选消费板块分别下跌23.16%。

  本基金在2011年通过总体仓位控制和行业配置和精选个股提高投资组合回报率。在年初时考虑到中国信贷货币政策的收紧和绵延不绝的欧洲债务危机的负面影响,我们判断上半年市场难以出现趋势性上涨的机会,因此保持了比较谨慎的总体仓位,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市场的下行风险。上半年我们增加了受益于黄金价格上涨的珠宝零售个股、受益于中国3G用户数据改善的电讯股、供求关系改善的建材水泥股;减持了部分估值较高的汽车制造股、产品价格压力持续的风电设备股以及受到铁路投资计划下调影响的铁路设备和铁路基建股。由于操作得当本基金在2011年上半年取得了3.63%的超额收益。下半年虽然我们一直保持比较谨慎的仓位,但在多方面负面因素叠加造成的股灾效应下,基金净值也随市场迅速下跌,市场的反应程度超出我们的预期。我们在三季度减持了部分水泥股和食品股,以回避短期市场风险;增持了在市场暴跌后部分估值变得较为便宜的服装鞋类股、黄金零售股、和高端汽车经销商股。在四季度我们利用市场反弹的机会减持了原材料、有色金属、工业设备等波动性大的行业股票,增持了防御性强的电讯服务、公用事业、造纸等行业类股。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期累积净值增长率为-22.50%,而同期比较基准的累积收益率为-21.88%,落后业绩基准0.62%。业绩差异主要由于投资组合中的部分原材料类股、必选消费类股和部分流动性较弱的中等市值股票在下半年股灾效应下跌幅较深,拖累了整体投资组合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2年,我们对市场前景持谨慎乐观态度,认为市场总体上机会大于风险。由于中国2011年四季度起物价上涨幅度逐月回落,通胀压力明显缓解。在面临2012年出口和房地产投资同时下滑的形势下,中国政府的经济政策重点已从控通胀转向稳增长,流动性放松的趋势有望得以持续。中国政府最近已多次强调要对宏观经济进行预调、微调,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提高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表明中国政府对经济增长下滑的风险已有较充分的认识和应对准备。中国经济在2012年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来自房地产市场,即巨量新增商品房供应将进入市场,如果销售不畅或房价持续暴跌,将引发银行资产质量恶化。我们预期中国将在适当时机对房地产调控进行适度微调, 比如对购买首套房重新实行优惠按揭利率,以保证房地产投资的平稳增长和房价基本稳定。我们另外也预期中国清理地方融资平台政策将进一步清晰,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化解存量平台贷款风险,确保银行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一旦市场确认中国经济硬着陆的风险大大降低,将带来市场情绪的恢复和股市反弹。另外经过2011年的市场下跌,港股的估值已经处于历史区间的底部,所以进一步大幅下跌空间不大。

  进入2012年以来,欧元区成员国的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欧债危机出现缓和的迹象。欧洲央行去年年底的3年期再融资操作为市场注入5000亿欧元流动性,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欧洲银行流动性紧张的问题;流向银行的资金在部分程度上流向了国债市场,帮助降低了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短期国债的收益率,提振了市场信心。欧洲央行表示可能与2月底进行新一轮再融资操作,继续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去年12月9日结束的欧盟峰会上欧盟内除英国之外的26个成员国就加强财政纪律同意缔结政府间条约,或称“财政契约”,朝财政联盟方向迈出了关键一步。欧盟26国同意强化财政联盟,将政府预算平衡写入成员国宪法,欧洲法院有权监督和裁决各国对预算规则的执行情况,进入“超额赤字程序”的成员国须自愿接受欧盟委员会和欧盟理事会的制裁。虽然欧债危机还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在2~4 月是欧元区债务到期偿付的高峰期,未来数月内欧洲的信贷市场还将经受严峻的考验,但是我们认为由于欧洲央行更主动的流动性注入操作支持和欧盟成员国所表现出的政治合作意愿的加强,2012年欧债危机有望总体上将保持趋于缓和的趋势,有利于港股市场的表现。

  总之,我们认为2012年港股市场可能呈现震荡上行的趋势。我们将保持谨慎的仓位控制,适当进行波段操作,重点挖掘受益于中国流动性改善的金融、工业和前期调整幅度较大的消费板块。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旗下基金估值中,各部门参与如下:

  (一)基金会计:根据《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对基金日常交易进行记账核算,并对基金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二)金融工程部:对特殊品种或由于特殊原因导致投资品种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为估值提供相关模型。

  (三)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基金在采用新投资策略或投资新品种时,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

  (四)必要时基金经理参与估值政策制定、估值模型及估值方法的确定工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亏损,未有应分未分的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截止日2011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851元,基金份额总额77,471,215.82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1年1月1日 至 201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裴长江______ ______黄小薏______ ____张幸骏____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第333号《关于同意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62,646,980.6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8)第05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62,709,489.0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2,508.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股票、固定收益证券、银行存款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和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指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固定收益证券投资范围为具有标准普尔评级为“A”以上或同等评级的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大陆以外市场(包括香港、新加坡、美国)发行的固定收益证券,在流动性充足的情况下,主要投资香港债券市场。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各类资产配置的比例范围是:股票占基金资产总值的60%-95%,债券和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总值的5%-4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MSCI China Free指数(以人民币计算)。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1年度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1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境内外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目前基金取得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5%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以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外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分别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和境外资产托管人纽约梅隆银行保管,按适用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44,002,183.66元,无属于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的余额(2010年12月31日:第一层级79,643,315.56元,无第二层级和第三层级)。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权益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fsfund.com的年度报告正文。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5.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8.11.2 本基金股票投资范围包括香港证交所上市的所有股票和在新加坡、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中国公司指收入的50%以上来源于中国大陆的公司,基金管理人建立有股票池。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股票备选库。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基金管理人选择交易单元的标准和程序如下:

  (1)选择标准: 资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具备基金运作所需要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适当的地域分散化。

  (2)选择程序:(a)服务评价;(b)拟定备选交易单元;(c)签约。

  2、本报告期租用的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化。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它证券投资。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1年10月28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辞任的公告,根据国家金融工作的需要,郭树清先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董事会”)提出辞呈,请求辞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郭树清先生的辞任自辞呈送达本行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2012年1月16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董事长任职的公告,自2012 年1 月16 日起,王洪章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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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海外中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