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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2-014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表决董事5名,实到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家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为了适应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对现有董事和高管人员结构做出调整如下:
1、因工作需要,2012年3月27日,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庄大伟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的报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8条的规定情形,庄大伟先生的辞职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未生效之前,庄大伟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2、因工作需要,2012年3月27日,潘立夫先生与何家盛先生分别向公司提出辞去总裁、财务总监(兼)职务的报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8条的规定情形,他们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同时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增补推荐潘立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感谢庄大伟先生、潘立夫先生、何家盛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潘立夫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或其它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潘立夫先生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推荐潘立夫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1、聘任徐虹先生兼任公司总裁(简历附后),同意聘任叶振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童知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或其它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徐虹先生兼任公司总裁,聘任叶振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童知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聘任徐虹先生兼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聘任叶振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聘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聘任童知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修改案的议案》。因上述人员职务的调整,现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一)将原文中“一、(二)、2”款内容修改为:
组长:何家盛(董事长)
成员:何家盛(董事长)、李敏(独立董事)、陈步林(独立董事)、徐虹(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叶振健(副总裁)、童知秋(财务总监)。
(二)将原文中“一、(二)、3、(2)”款内容修改为:
财务报告:财务总监童知秋
(三)将原文中“一、(二)、3、(3)”款内容修改为: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副总裁叶振健
(四)以上修改后的详情请见2012年3月29号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修改版)。
(五)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19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增补的董事候选人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潘立夫先生:51岁,硕士学位,最近五年历任上海新世界淮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现任上海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潘立夫先生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2、徐虹先生:47岁,大学学历,大学讲师。最近五年历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徐虹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3、叶振健先生:32岁,大学学历。最近五年先后在澳大利亚悉尼市Manly区规划局、Gary Shiels and Associates、DBL Property Consulting、上海莱坊房地产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新富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上海星宏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及市场研究部主管。叶振健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不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4、童知秋先生:38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最近五年历任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会计部经理。童知秋先生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2008年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持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00股至今,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ST星美 公告编号:2012-15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19日15:30,会期0.5个小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6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富力海洋广场2幢1402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选举潘立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18日,上午9:00-11:30点,下午2:00-5:00点;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3: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天街15号富力海洋广场2幢1402室
联 系 人:徐虹
联系电话:023-88639066
传真:023-88639061
邮政编码:400020
2、会议预期0.5个小时。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因( 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代理事项 | 代理权限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审议关于选举潘立夫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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