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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2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10:3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账户监管协议》,以信托贷款方式借款40,000万元,借款期3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缺口,贷款利息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9%。结息方式为自贷款本金发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部分贷款利息,数额为贷款本金乘以0.3375%;其余贷款利息,随在贷款本金一并支付。除贷款利息外,按照《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还需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合同项下信托贷款本金余额0.2%/年的账户监管费。 本事项相关合同还未签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2年4月13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20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10:3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0张,董事王宏年先生因在外无法联系,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 关于公司开展信托贷款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及《账户监管协议》,以信托贷款方式借款40,000万元,借款期3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缺口,贷款利息为固定利率,年利率为9%。结息方式为自贷款本金发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贷款人支付部分贷款利息,数额为贷款本金乘以0.3375%;其余贷款利息,随在贷款本金一并支付。除贷款利息外,按照《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本公司还需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本合同项下信托贷款本金余额0.2%/年的账户监管费。 本事项相关合同还未签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2年4月13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2—临02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10:30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12年 4月13日上午 10:30 在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有关议案详细内容见编号为2012-临020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4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并代其行使表决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 2012年 4月12日上午 10:30-13:30、下午 16:00-18:30到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2002 联系电话:0993-2901128 传 真:0993-2904371 联 系 人:谢炜 六、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8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2年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 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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