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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8版)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王国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金王国贸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恒丰银行南京路支行申请的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112号 法定代表人:陈索斌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6320万元 公司持股比例:100% 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批发、零售:蜡烛、香薰、工艺品、化妆品等。 经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5,025,535.83 元,负债156,608,117.81 元,资产负债率72.83%;净资产58,417,418.02元;2011年实现营业收入391,939,943.59 元,净利润-10,286,291.02 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贸易融资,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2年3月27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2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本议案中担保全部实施完毕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175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94%,占201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7.4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宜,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王国贸申请5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上述全资子公司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流动资金短缺情况,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1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和报告,大会拟定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起 二、会议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 四、会议召集人: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审议议案: (一)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2011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续签关联交易合同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关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和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审议《关于董事崔言民先生辞职及提名唐风杰先生担任董事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十一)内容于2012年3月29日刊登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七、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2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 (二)会议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未予登记的股东,公司不能保证提供足够的座席。 (三)会议登记地点: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信函登记地址:证券事务管理部,信函上请注明“2011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 邮编: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号码:0532-85718686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黄宝安 证券事务代表:杨茜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九、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中打“√”;每项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12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取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唐风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黄宝安先生和独立董事陈波先生、财务总监朱东兴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2-014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每年对外出口收入超过年度营业总收入50%以上,为防止远期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加剧,公司需要提前做好远期结汇套保的准备工作。根据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规定,结合2012年5月至2013年出口业务的预计,本着将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的原则,公司拟逐期对2012年5月至2013年出口业务预测进行锁定汇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人民币持续升值的趋势依然存在,通过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可以保证收益率,减少汇兑损失。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币收入的外汇套期保值。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授权公司自2012年5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累计外汇远期合约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所涉及的累计金额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以内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累计金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汇兑损失,有助于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对人民币汇率升跌走势的错误判断同样会给企业来来损失: 1、汇率大幅波动或不波动风险:在美元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仅能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审批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及流程、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审计部为日常审核部门,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进行业务操作,能够有效地保证制度和业务管理流程的执行。 3、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套期保值资金规模,并根据制度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同时,公司将根据风险控制报告及处理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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