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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8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2年3月16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星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参会董事8名,董事傅哲宽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事彭伟宏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摘要: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333.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8%;实现利润总额6159.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45.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7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内容摘要: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中磊(审A)字第010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母公司)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52,299,595.6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3,121,679.00元,减去本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5,229,959.56元,减去2010年度现金分红12,000,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8,191,315.05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24,823,011.50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O,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税前红利16,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424,823,011.5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2,000,000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000,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191,315.05元,全部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内容摘要:从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到本年度执行审计业务完毕,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拟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审计费用根据2012年审计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继续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8月23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公司开展了自查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故对 2011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一)原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现修订为: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此项规定。 (二)原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现修订为: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章程其余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2012)中磊(专审A)字第0136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及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之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从 2012 年起,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4万元/年(含税),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待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充分考虑了当地薪酬水平以及本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津贴标准合理,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调整津贴肯定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中所作的贡献,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竞拍南昌高新区工业用地之议案》。 公司为建设防磨抗蚀工业园,拟参与竞拍南昌高新区内约177.06亩工业用地块,本次参与竞拍的土地标的总价款预计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若超出董事会权限,将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之议案》。 同意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就有关议案进行审议。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上午9点30 分,会期半天。 4、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3日 5、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以书面形式委托的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8、审议《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9、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之议案》。 本次第4项议案《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和第7项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2年4月25日下午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涂瑛、邹明斌 2、联系电话:0791-88194572 3、传 真:0791-88197020 4、邮政编码:330096 5、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金庐北路88号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2年4月25日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2年4月27日召开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注:请在每一需审议的议案或事项表决栏的“同意”、“弃权”或“反对”栏内划“√”,填写其它标记、漏填或重复填写的无效。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2012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10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下午2:00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2年3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合议并现场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拟以201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O,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税前红利16,0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424,823,011.5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2,000,000股。送股及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00,000,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191,315.05元,全部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也符合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经对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2年审计机构之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之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之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竞拍南昌高新区工业用地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11 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1]7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于2011年6月1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517,022.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0,482,977.03元,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磊验字[2011]第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此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6月15日全部到位。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75,427,608.78元,其中:超出募投项目所需部分的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29,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427,608.78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648,198.77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05,703,567.02 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75,427,608.78元,全部为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于2011年6月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 首次募集资金 公司分别开设6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人国信证券、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首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①金属项目及非金属项目:根据公司原对各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安排,2011年6月-2012年6月,为金属项目及非金属项目的建设期;2012年7月—2013年6月,为项目试运行阶段及部分达产阶段;2015年6月,项目达到预计产能。现因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的需要,原项目实施地点存在变更的可能(有关工作正在商议之中),影响到项目部分建设进度。目前投入的主要是购置部分现场技术服务设备等。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自2011年1月开始实施,原建设周期一年,因项目建设规模较原设计发生较大变化,现预计2013年6月底前完成投入使用。 网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2010年6月开始实施,按计划在2014年5月项目投入完成,现正按计划逐步进行。 ②上述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23914.20万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总额为1642.76万元。 ③公司于2011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投资之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1,33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追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本次追加投资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 12000 ㎡,共12 层,采购先进技术研发设备增至 32 台(套),投资额约为 4800.00 万元。 1、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7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之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议案》;公司于2011年8月用超募资金2900万元偿还了银行贷款,同时分别于2011年9月和10月用超募资金3000万元永久补充了公司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募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5,703,567.02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648,198.77元),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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