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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 2012-01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9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18座诺富特(Novotel)酒店一层唐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 1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21,441,7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1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劲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12年3月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刊登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21,44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2、 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21,44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3、 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221,44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4、 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221,44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5、 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XYZH/2011A7013),201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81,435,404.9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69,005,909.92元。母公司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900,590.99元,子公司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566,656.13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253,968,157.84元。加上以前年度滚存未分配利润269,495,640.49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3,463,798.33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242,632,855.42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480,275,494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 股,转增后资本公积余额为1,146,577,756.62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81,646,833.98元。 归属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41,816,964.35元转入下年度。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安排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221,44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1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鉴于此,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221,441,6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7、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并由原来的5万元/年,调整为6万元/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221,44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8、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郑永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21,441,6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5484%;反对票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45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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