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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1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9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董事长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保荐人代表、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

  独立董事徐文英先生、李定安先生、吴镝先生、刘雪生先生和郭克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1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395,529,284.98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406,967,567.2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2,637,360.7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70,756,945.40元;母公司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7,969,266.46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全文和摘要详见2012年3月30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1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395,529,284.98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406,967,567.29元,分配股利及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2,637,360.7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70,756,945.40元;母公司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7,969,266.46元。

  综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532.838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5,532,838.20元;2011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55,532.8382万股增加至83,299.2573万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回避表决。《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情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12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详见2012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2011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一并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3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董事会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1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为395,529,284.98元,其中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并净利润406,967,567.2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62,637,360.74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70,756,945.4元;母公司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7,969,266.46元。

  综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长期利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决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532.838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5,532,838.20元;2011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同意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原则,根据公允市价进行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12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同意董事会《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适应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2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董事会《关于2012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备注:新疆华孚恒丰棉业有限公司为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全资子公司。因2011年棉花价格的大幅下跌,公司按需采购,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较小;2012年预计棉花价格基本企稳,根据经营计划,预计交易金额为23.00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由非关联方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介绍

  1)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2900050002511,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九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伟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壹亿元人民币,实际控制人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棉花收购、销售;农作物种植;棉纱、棉布的生产、销售;投资兴办实业。营业期限为2008年8月1日至2028年8月1日。

  2)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16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企合浙甬总字第008569号,住所为余姚市纺织路1号,法定代表人孙伟挺,注册资本为6,523.49万元人民币,控股股东为华孚控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工业用特种纺织品、棉纱、棉布、服装、纤维制成品的制造、加工。

  3)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曾隶属华联控股。2004年10月,华孚控股对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实施租赁经营。2007年12月31日期满后,经华孚控股和华联控股协商,由浙江华孚色纺租赁宁海华联进行经营。2009年1月1日,浙江华孚色纺与宁海华联签订了独家委托加工协议。2009年12月28日,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控股”)持有的95%、深圳市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物业”)持有的5%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海华联”)股权,成为宁海华联唯一股东,三方已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09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4)中棉集团上海棉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棉上海”)成立于1996年5月14日,初始投资伍佰万人民币,由中棉集团直接持股90%、间接持股10%设立。注册号310115000333237,法定代表人石金凯,公司地址:浦东新区高桥镇花山路706号802室,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棉花及制品、麻及制品、化纤及制品、农副土特产、粮油及制品等。2010年9月8日,中棉上海于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浙江聚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丰贸易”)投资1470万人民币,持有中棉上海49%的股权,北京中棉通泰经贸有限公司持有34.33%股权,中华棉花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中棉集团河南棉花有限公司持有1.67%的股权。

  2、关联方2011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中棉上海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聚丰贸易的联营公司,与本公司的棉花采购形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5、定价政策和采购依据

  上述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价格依据市场同期公允价格确定。房屋租赁也参照了当地的租赁标准。

  6、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业经五位独立董事审查并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2012年度预计发生的与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中棉集团上海棉花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王国友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2、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3、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4、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公司保荐人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各关联人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预计参与

  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 2012年拟对棉花期货进行交易,根据市场和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 2012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交易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套保期货品种: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的棉花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棉花合约。

  上述期货套保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原材料,参与上述品种的期货套保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近两年,棉花价格波动剧烈而频繁,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效拓宽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规避棉花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

  三、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6号——衍生品投资》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套保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期货套保交易的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 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 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为了开拓采购和销售渠道,规避棉花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从事期货套保交易活动时严禁投机。

  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品种均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徐文英先生、吴镝先生、李定安先生、郭克军先生、刘雪生先生就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3.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所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保交易作为拓宽采购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九、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出具了专项意见,认为:华孚色纺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原材料棉花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对期货套保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的棉花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棉花合约,不从事其他任何场所任何品种的期货交易或相关的衍生品交易。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棉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5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11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22号),核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6.56元。截至2010年12月3日,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售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5.3191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实际发行价格为2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8.5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3,999,988.50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账号为80014291680809400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040,553.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959,435.31元。

  截止2010年12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立信大华验字[201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98,000万元(以利息及部分流动资金资金补充为整数),以其中62,000万元对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以其中36,000万元对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现金增资。同时决定全资子公司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0年12月23日,本公司并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11022029200031039,专户余额为36,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浙江上虞8万锭半精纺纱线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2010年12月23日,本公司并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杭州开元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00143113028094001,专户余额为62,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新疆五家渠12万锭色纺纱项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75,433,122.1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4,043,30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21,389,822.10元。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14,638,610.22元,差异10,071,732.32元为募集资金利息及手续费。

  本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上市公告书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合计总投资为125,702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将由本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2011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7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月4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9、《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公司章程修订案》;

  12、《关于2012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文英先生、李定安先生、吴镝先生、刘雪生先生和郭克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12年3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1《公司章程修订案》经2011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一并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4月19日9:00-17:00时前

  2、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4月19日下午17时前持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4月19日17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3735593 传真:0755-83735585

  联 系 人:曹玉亮 邮编:518033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以上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栏内划√,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四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2-008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孙伟挺先生、总裁陈玲芬女士、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宋晨凌女士、独立董事刘雪生先生、保荐代表人张东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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