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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2董-04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3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 公司董事9名,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罗红专、张成文、郑其桂、郭嘉祥、张斌、黄祖荣、张学清、 汤新华、任德坤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和会议形成的决议,以及董事对每项议案审议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审议《关于向福建海峡银行福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福建海峡银行福新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3500万元,期限一年。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最高担保额不超过4200万元(最高担保额不低于授信敞口的120%),以本单位拥有的下列财产提供抵押:位于宁德市宁川北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宁德市闽东大广场A幢(801-808、901-908、1001-1008写字楼)和B幢(地下一层商场、地上一、二、三层商场及401-404、501-504、601-604单元),总建筑面积约9605.93平方米、价值约4774.15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该笔借款以本公司福鼎桑园水电站的资产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拥有的福鼎桑园水电站的土地使用权和本公司大泽溪电站的资产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拥有的大泽溪电站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或其辖属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或其辖属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借款的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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