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3-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2-003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16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马建平先生因公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马德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刘洪玉先生因公无法参加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丁平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听取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2011年公司经营班子能严格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兢兢业业做好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为公司在2011年市场环境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并稳步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经审计的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经审计的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056,946,518.29元,加上本年母公司净利润352,828,462.4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282,846.25元以及本年度分配普通股股利36,274,631.9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8,217,502.61元。 公司拟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3,731,596股为基数,向在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12年需向金融机构申请多笔贷款用于发展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授信额度,并在公司累计贷款余额不高于公司当期总资产70%比例范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发放贷款。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审议,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它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同时为公司2012年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审计意见,聘期一年,费用为126万元。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业务及其他业务服务时,有权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决定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了解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认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丁平准、刘洪玉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以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平准、刘洪玉连续任期已届六年,董事会同意其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丁平准、刘洪玉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为止。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认为丁平准先生、刘洪玉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6年期间,对公司合规运作和房地产开发运营提出了许多专业化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治理及房地产开发运营水平的提升。在此,董事会谨对两位独立董事6年来为公司经营发展、合规治理及科学决策水平所做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丁平准、刘洪玉连任期限即将届满。董事会提名顾云昌、孟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通过审查其学历、任职经历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认为顾云昌、孟焰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要求,公司董事会提名顾云昌、孟焰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以上人员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2年3月30日刊登的《关于本次受托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2012年3月30日刊登的《关于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属于与受同一法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1年12月31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马建平、殷建豪、马德伟、韩石已回避表决。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八、审议通过授权常务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李晋扬先生代行公司《章程》、《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总经理职权,期限至任期届满、本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或者对代行总经理职权作出其他授权决议为止。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7亿元项目开发贷款,期限3年,利率为同期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上述贷款将全部用于公司深圳中粮锦云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将以锦云项目土地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云昌先生的简历 顾云昌,1944年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学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现任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导师。20世纪80年代初着手住宅商品化研究,1985年开始研究土地问题,历任建设部城镇住宅研究所所长、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易居中国独立董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远洋地产及世茂房地产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顾云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孟焰先生的简历 孟焰,1955年8月出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先后获经济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1997 年7 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获经济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 年起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曾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现任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会计硕士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孟焰先生现任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孟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2-005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顾云昌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16_次, 未出席 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2-006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孟焰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16_次, 未出席 _0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2-007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顾云昌,作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下转D94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