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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 |
特别提示: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公告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94号),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瑞安达”)于2012年3月14日公告了《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宣布自2012年3月15日起向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兴仪表”或“上市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次要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 股份类别 | 要约收购价格 | 要约收购数量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流通股 | 9.64元/股 | 62,198,000股 | 41.14% |
二、要约收购目的
2009年 10 月20日,收购人受让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深圳市品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通德药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天兴仪表第一大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合计78%的股权,从而控制天兴仪表58.86%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系收购人履行因上述股权受让行为而触发的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天兴仪表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自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4月13日。
四、操作流程
1、流通股股东应在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瑞安达已委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的结算、过户登记事宜。
2、流通股股东申报过程中须关注下列要素内容(预受要约)
| 操作环节 | 申报类型 | 申报代码 | 要约收购价格 |
| 天兴仪表 | 预受要约 | 990028 | 9.64元/股 |
注: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类型为撤回预受要约。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2年3月29日15:00(自要约期开始第十一个交易日),尚无流通股股东申报预受要约。
六、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刊载于2012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公告为要约收购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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