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09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3月2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61,624,202.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3,346.94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5,566,621.86元,合并期末资本公积为30,082,570.13元。 2010年度公司已实施了每10股送7股、每10股派0.78元的分配方案,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杭州的5个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目前严峻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为保证公司后续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2011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公司同意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对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聘期一年。公司支付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的费用为人民币85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执业会计师认真、敬业,对公司财务报告能提出专业的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是适宜的。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2年 4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因高继胜先生、蒋威风先生、陶椿女士、高建平先生、黄国梁先生、郦琦女士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派出,为关联董事,故该6名董事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3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2年 4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经向股东征询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查,现提名候选董事、独立董事如下: 1、候选董事:高继胜、蒋威风、陶椿、黄国梁、高建平、郦琦; 2、候选独立董事:黄董良、朱仁华、童祥。 以上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董事候选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议案》。 同意徐逸波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感谢徐逸波先生长期以来为公司所作出的辛勤努力与杰出贡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表决,同意聘任徐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徐超,男,1982 年6 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浙江富轮集团信息化管理中心主任、董事长秘书,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经理、证券法务部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审议并通过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2年 4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2012年 4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第1、2、3、4、5、6、7、8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继胜,男,董事长,1952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现为清华大学房地产EMBA班特聘教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萧山作协名誉主席。1970年至1977年服役于上海武警总队,历任班长、技师;1977年至1989年在浙江萧山二轻系统工作,历任工会主席、副厂长、书记、供销公司经理、二轻工业局副局长、二轻总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至1990年受浙江省政府派遣前往日本进修;1990年至1994年担任萧山市国营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副书记;1995年至今创办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陶椿,女,董事,总经理,1972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1998年至1999年受浙江省政府派遣到日本福井县学习进修;1999年至2007年历任浙江莱茵达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扬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仪征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为本公司总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威风,男,副董事长,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2002至2005年任上海泛瑞物流公司董事长、2005年至2006年12月任杭州莱茵达恒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国梁,男,董事,1970年10月出生,经济学学士。1992年至1994年就职于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任《浙江经济信息》编辑部副主任;1994年至1999年就职于浙江金城开发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0年就职于浙江有线电视台,任新闻栏目制片人,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建平,男,董事,1958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0年至1995年就职于萧山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996年至2002年就职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郦琦,女,董事, 1976年2月出生,大学文化。曾就职于浙江省轻工业公司财务部、航天通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历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仁华,男,1964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记者职称。1988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日报社农村部记者、经济周刊部副主任、农村经济部副主任、科教新闻部主任、经济新闻部主任,《浙商》杂志总出版人,2004年1月起任浙商传媒有限公司出版人兼董事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董良,男,大学文化,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7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财政学院教研室副主任,浙江财经学院财政系副主任、科研处处长、教务处处长、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院总支书记。现任浙江财经学院院长助理、东方学院院长,浙江省会计学会副秘书长。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童祥,男,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马拉格锡矿总工办副主任,云锡集团公司个旧采矿厂总工办副主任,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委地测科科长,云锡集团公司总工办主任。现任云锡控股公司资源拓展部主任。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10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3月2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丁士威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1年度合并实现净利润61,624,202.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63,346.94元,合并期末未分配利润为95,566,621.86元,合并期末资本公积为30,082,570.13元。 2010年度公司已实施了每10股送7股、每10股派0.78元的分配方案,同时考虑到公司目前杭州的5个项目处于开发建设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以及目前严峻的房地产宏观调控,为保证公司后续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广大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2011年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监事会将换届选举,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经向股东征询监事候选人并经第六届监事会审查,现提名候选监事如下:丁士威、胡安宏、周晓霞。 以上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1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公司的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事项,也没有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公司2011年的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使用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企业借款利率水平,由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年利息为10.8%。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5、本年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士威,男,1973年2月出生,大专文化,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曾就职于浙江亚卫通科技有限公司,美都置业浙江有限公司,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经理。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安宏,男,1968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宝应城郊房地产开发公司,天正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现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晓霞,女, 1976年12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南通莱茵达洲际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在本公司任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12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1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12年预计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于表中所列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1、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不需为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公司承租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莱茵达大厦20-21层用于总部办公,2012年需支付租金为249.24万元。 3、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无偿使用其持有的第4139697、4139705、4139747、4139750、4139754 号五项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许可期限至2016年10月27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2楼 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纺织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的销售,物业管理及仓储服务,计算机软件设计及系统集成工程;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除外),停车服务。截止2011年12月31日,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期末总资产153,707.26万元,期末所有者权益41,179.84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103,189.98万元,净利润7,575.8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共持有发行人415,564,765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5.93%,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公司资产、业绩优良,具备履约能力。 三、2012年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有关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无偿使用其持有的第4139697、4139705、4139747、4139750、4139754 号五项商标。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本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资金需求,并努力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过了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查,所有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过认真地审阅及审慎地调查,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交易的关联董事就上述议案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发展,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13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4月5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5月8日起至召开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下述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新增担保,具体如下: 1、自2012年5月8日起至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325,000.00万元人民币,对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如下: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存在以下情形: (1)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批准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 上述授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提供担保额度的对象系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名称: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 228 号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175.54万元,负债总额61738.29万元,所有者权益6437.25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324.64万元,净利润-1726.09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扬州莱茵西湖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 541 号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 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物品)的销售,商业用房经营管理(非市场经营管理)。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 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70,217.18万元,负债总额49,791.77万元,所有者权益20,425.41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32,376.92万元,净利润9,227.38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泰州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泰州市海陵工业区七里河西侧一号标准厂房办公楼二层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1,035.32万元,负债总额24,319.66万元,所有者权益6,715.66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8,701.28万元,净利润944.36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25,000.00 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开发区冠达商城 F217-220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0,080.94万元,负债总额36,775.04万元,所有者权益3,305.9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20.5万元,净利润-978.05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20,000.00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南通莱茵洲际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通市洪江路9号 (2)法定代表人:高继胜 (3)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4,899.68万元,负债总额29,741.66万元,所有者权益5,158.02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57.81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25,000.00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勤飞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南汇区南汇工业园区沪南公路 9828 号 318 室 (2)法定代表人:蒋威风 (3)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室内装饰、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木材、销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6,529.09万元,负债总额16,487.85万元,所有者权益10,041.24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6,422.02万元,净利润849.38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15,000.00万元。 (七)、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三路 535 号莱茵达大厦 21 楼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4)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 、农副产品(不含食品) 、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 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953.89万元,负债总额26,720.87万元,所有者权益4,233.02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46,066.23万元,净利润-89.81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00万元。 (八)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378号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贰亿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由房屋租赁,室内装饰,物业管理;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16,152.84万元,负债总额97,552.56万元,所有者权益18,600.28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013.67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00万元。 (九)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茵达枫凯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振兴东路9号 (2)法定代表人:陶椿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4,874.26万元,负债总额42,916.85万元,所有者权益1,957.41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59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00万元。 (十)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拱墅区富强路38号1幢103-104室 (2)法定代表人:高靖娜 (3)注册资本:陆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服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0%股权。 (6)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602.62万元,负债总额35,285.00万元,所有者权益13,317.62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691.44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40,000.00万元 (十一)被担保人名称: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余杭区余杭镇华坞村(城东路7号) (2)法定代表人:许忠平 (3)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4)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5)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 (6)截止 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5,007.47万元,负债总额19,941.61万元,所有者权益15,065.86万元,2011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68.46万元。 (7)授权董事会对其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0 .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授权额度为人民币325,000.00万元人民币,系满足子公司各项目生产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拟授权董事会自2012年5月8日起至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前批准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净增加额为325,000.00万元,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置业 公告编号:2012-014 关于召开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8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7日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2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内容: 1、审议《201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其中第9项议案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参见2012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27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证券法务部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0楼 邮政编码:310012 电话:0571-87851738 传真:0571-87851739 联系人:徐超、李钢孟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表决权限(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1、具有全权表决权; 2、仅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及议案的表决权; 3、具有对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表决权。 (部分议案表决权必须另外单独说明,并附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