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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全轻资产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2-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 4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开放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80099、021-38824536或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 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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