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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2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林晓峰先生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五奎先生、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和董事陈琛女士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陈昊先生的近亲属,均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林晓峰先生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五奎先生、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和董事陈琛女士作为该计划的激励对象陈昊先生的近亲属,均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陈昊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董事长陈五奎先生、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和董事陈琛女士作为陈昊先生的近亲属,均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关于陈昊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将作为单独议案提请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时,关联股东将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以上四项议案尚待《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壹亿元人民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发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泰然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壹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29日以电话及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监事会通过对《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一致认为: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两项议案尚待《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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