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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2-015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黄月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内容: 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 附:修改前后公司章程对照表
其他条款无变化。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2-016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012年4月6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2年4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从提高会议效率、节约成本角度考虑,提请公司将上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增补到拟于2012年4月22日召开的卫士通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三十所现持有本公司34.83%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2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2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原通知")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原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中增加: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对原通知“授权委托书”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三、除上述修订外,原通知中的其他所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6日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4月22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22日上午9:3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成都市肖家河街115号成都欣瑞宾馆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选举李成刚先生、卿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1)选举李成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8.2)选举卿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中: 第(8)项提案《关于选举李成刚先生、卿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或分开使用。 3、独立董事杨丹先生、罗光春先生、张力上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第(1)-(7)项议案内容请详见2012年3月27日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8)项议案内容请详见2012年1月10日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9)项议案内容请详见2012年4月7日刊登在上述信息披露媒体的《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2年4月19日9:00-12:00、13: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大道创业路6号卫士通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610041 传真号码:028-8519459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复印件;受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志惠 电话:028-85168115 传真:028-85194598 2、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股东出席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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