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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6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6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5日下午3:00 至2012年4月6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本部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董事总经理黄振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37人,代表股份293,047,85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336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289,472,94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9.6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33人,代表股份数3,574,91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736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接受万泽集团对贷款抵押物提供现金反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关联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非关联股东36人,代表股份14,546,427股。 表决结果:同意13,674,524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4.0061%;反对682,7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4.6932%;弃权189,203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1.3007%。 五、网络投票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文文、顾倩律师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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