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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2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6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数212,139,802股,占公司总股本25.16%。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吴佳林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22,582,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叶蒙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以现有机器设备对前期银行贷款进行抵押的议案》。同意212,139,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二)、(八)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九)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他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2年1月6日、3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华斌律师进行了现场律师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2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在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5人,会议推选监事曹文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叶蒙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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