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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12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4月5日-2012年4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5日15:00至2012年4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益源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2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0,146,8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63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1,890,5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74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有137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256,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586%。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周峰、孙宪超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其中议案2、议案3、议案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2项、第3项、第6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3,871,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00%;反对5,929,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80%;弃权3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21%。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孙益源、邱卫东、吴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51,127,368 股。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 22,73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1%;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2.2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22,73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1%;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2.3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 22,733,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1%;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2.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22,733,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4,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133%;弃权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22,73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23,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450%;弃权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8%。 2.6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表决结果:赞成 22,733,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1%;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2.7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 22,75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068%;反对6,19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365%;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2.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22,733,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1%;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2.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22,733,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6,211,9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061%;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孙益源、邱卫东、吴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51,127,368 股。 表决结果:赞成 22,733,0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72%;反对5,589,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596%;弃权697,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2%。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4.1 KYN 2812 ~40.5 kV中置式程序智能化系列开关设备扩产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73,88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29%;反对5,33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8%;弃权92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3%。 4.2智能化节能型系列变压器扩产技改项目 表决结果:赞成73,88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29%;反对5,33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8%;弃权92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3%。 4.3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73,88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29%;反对5,33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18%;弃权92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3,85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51%;反对5,35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70%;弃权927,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通创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孙益源、邱卫东、吴强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为51,127,368 股。 表决结果:赞成22,732,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338%;反对5,361,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756%;弃权925,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6%。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3,859,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51%;反对5,359,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70%;弃权927,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周峰、孙宪超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苏永证字(2012)第037号《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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