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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3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2、会议地点: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45-1号吉林永大集团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永祥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7,628.34 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0.8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经营和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换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28.34 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海青律师、柴瑛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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