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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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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2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朱志伟、独立董事马永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补建先生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为进一步完善该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董事会对该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全文详见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刊登在2012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同意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延明、贾勇、夏予柱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将于 2012年4月25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刊登在2012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反馈意见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将激励对象由108人减少至107人(实际控制人补建之兄补宇不参与本次激励),由此导致本次授予股票数量减少,并相应需对授予名单、会计处理等进行修订;另外本次修订明确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获授股份的处理等,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修订内容

1、修订特别提示第6条,授予数量等减少

原内容: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980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52%。其中首次授予900万股,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

修订为: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946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33%。其中首次授予866万股,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

2、修订特别提示第9条,增加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的规定

原内容: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在满足公司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

(1)第一次解锁条件:2012年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且截至2012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第二次解锁条件:2013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且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3)第三次解锁条件:2014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修订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在公司满足如下业绩条件时分三次解锁: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次解锁条件:2012年的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且截至2012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解锁条件:2013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且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解锁条件:2014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第三次解锁一致,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业绩条件: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2013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且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2014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3、修订特别提示第18条

原内容:激励对象中有一人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修订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第三章“激励对象”修订内容

1、修订第三章第3.2条

原内容:激励对象中有一人为实际控制人的亲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修订为:本次股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及直系近亲属。

2、修订第三章第3.5条

原内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计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08人,约占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三泰电子员工总数3508人的3.08%。

修订为: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计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07人,约占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三泰电子员工总数3508人的3.05%。

三、第四章“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修订内容

1、修订第四章第4.3条

原内容: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80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52%。其中首次授予900万股,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

修订为:本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6万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授予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5.33%。其中首次授予866万股,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给预留激励对象。

2、修订第四章第4.6条

原内容: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数量(万股)获授股票占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获授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延明董事、总经理707.14%0.39%
贾 勇董事、董事会秘书505.10%0.28%
罗 安副总经理、技术总监505.10%0.28%
夏予柱董事、财务总监505.10%0.2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8069.40%3.84%
预留部分 808.16%0.45%
合 计980100%5.52%

修订后: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股票数量(万股)获授股票占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获授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陈延明董事、总经理707.40%0.40%
贾 勇董事、董事会秘书505.29%0.28%
罗 安副总经理、技术总监505.29%0.28%
夏予柱董事、财务总监505.29%0.2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4668.28%3.64%
预留部分 808.45%0.45%
合 计(107人)946100%5.33%

四、第七章“标的股票解锁的条件和程序”修订内容

1、第7.2条增加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业绩条件的规定,原7.2条至7.6编号依次顺延

7.2条增加内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业绩条件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次、第三次解锁一致,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公司必须满足如下业绩条件: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2013年的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且截至2013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2014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且截至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

2、原第七章第7.5条、7.6条合并为第7.6条,7.7条至7.11编号及内容不做修订

合并后内容为:激励对象应当在董事会设定的解锁窗口期内申请解锁。解锁窗口期是指董事会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确定的解锁时段,该时段不包含下列期间: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工作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工作日。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锁窗口期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期、第三期解锁一致。

五、第九章“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修订内容

1、修订第9.7条

原内容: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丧失劳动能力后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仍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申请解锁。

修订为:激励对象因公(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丧失劳动能力当年的个人年度考核被视为合格,该期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仍可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申请解锁;其余尚未解锁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公司董事会可酌情决定给予该激励对象合理补偿。

六、第十一章“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修订内容

1、修订第11.2条对本次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原内容:授予价格按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1.25元/股)的60%确定为6.75元/股。假设授予日股票价格较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上涨10%,即12.38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2.38元。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假设一次性全部授予)=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980万股,即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5.63元/股×980万股=5,517.40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3次解锁比例(30%:30%:40%)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按上述假设的98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5,517.40万元,并假设授予日为2012年4月30日,则2012年-201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总成本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5,517.402,145.662,115.001,011.52245.22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是根据本计划一次性授予980万股(含预留股份)进行的测算。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我们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解锁的具体情况。

修订为:授予价格按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11.25元/股)的60%确定为6.75元/股。假设授予日股票价格较本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上涨10%,即12.38元/股,则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2.38元。本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股份总数为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假设一次性全部授予)=每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946万股,即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为:5.63元/股×946万股=5,325.98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在相应的年度内按3次解锁比例(30%:30%:40%)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按上述假设的946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5,325.98万元,并假设授予日为2012年4月30日,则2012年-2015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总成本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5,325.982,071.212,041.63976.43236.71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是根据本计划一次性授予946万股(含预留股份)进行的测算。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我们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解锁的具体情况。

七、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附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就行了修订,详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附件。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3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名,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丹女士主持。会议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经审议,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章节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九条监事会换届或需补选监事时,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由监事会或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提名。监事会换届或需补选监事时,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人选由监事会或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提名。
第十三条第1点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十三条 监事会职权中增加第9、10点10、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出具意见,并提交独立报告。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全文将刊登在2012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2-024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4月25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4月25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4月24日—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蜀汉路249号成都润邦国际酒店二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8日

公司将于 2012年4月18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六、会议议题

1、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1.3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0 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

1.11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2、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四、五、六详见2012年4月7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议案二、三内容详见2012年1月6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8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9:00-17:3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九、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1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以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100.00
议案一:关于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1.00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01
1.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1.02
1.3 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1.03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1.04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05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1.06
1.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1.07
1.8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1.08
1.9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09
1.10 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1.10
1.11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1.11
议案二: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2.00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00
议案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5.00
议案六: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6.00

3)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代表弃权;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6)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三泰电子”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312买入100.00元1股

2)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312买入1.00元1股
362312买入2.00元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2年4月25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九、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三泰电子《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十、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邮编:610091

联系人:宋华梅、林向春

联系电话:028-87506876  传真:028-87506980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序号表 决 议 案 名 称表 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1.3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1.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0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程序   
1.11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周友苏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engdu Santai Electronics Industry Co.,Ltd.

公司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司证券代码:002312

公司法定代表人:补建

公司董事会秘书:贾勇

公司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公司邮政编码:610091

公司联系电话:028-87506876

公司联系传真:028-87506980

电子信箱:directorate@isantai.com

2、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2年4月6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周友苏:男,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教授,四川省学术带头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政治学会会长、四川省民法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2年1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2年4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修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未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2年4月18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下午17: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邮编:610091

公司联系电话:028-87506876

公司联系传真:028-8750698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周友苏

二○一〇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表 决 议 案 名 称表 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   
1.3激励对象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和解锁期   
1.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程序   
1.7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和程序   
1.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9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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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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