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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2-012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11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通惠门路2号联森酒店四楼大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总股本349,910,782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86,404,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9%。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2、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3、会议审议了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4、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 5、会议审议了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伯建平先生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1,543.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538,276.89元,减去本年度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而使用未分配利润61,934,501.20元和母公司按可计提基数10%提取盈余公积金467,009.45元后,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6,978,310.09元。 公司致力于为股东创造价值,谋求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2009-2010年已连续两年进行现金分红及送转股,两年累计分配现金红利1,430.64万元、送红股5,385.61万股(计5,385.61万元)、转增股本8,920.77万股(计8,920.77万元),2009-2010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净利润的173.11%。鉴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仍在建设中,为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华神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及长期回报,公司决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预案。 6、会议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张海强先生所作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45万元/年执行;并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含分、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20万元/年执行。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议案。 7、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总裁周蕴瑾女士所作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投票表决:同意86,40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此报告及其摘要。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指派曹军律师和叶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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