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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编号:2012--009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9:30时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燕根水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108,64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确认,201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6,352,412.5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0,376,819.22 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1,259,329.8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882,510.64 元。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拟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股利,同时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106,001,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反对0股,弃权2,644,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扣除应回避表决的105,566,146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79,309股。 表决结果:同意3,079,3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黄攸立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645,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1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该报告已于2012年3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 方冰清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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