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002246 股票简称:北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12-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2:00—5: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81号院3号楼北方地产大厦11层。 (四)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1日(星期三) (六)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1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2: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议案3: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议案4: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5: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议案6: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7: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1-8、议案9-10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12年3月27日、2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2年4月12日、4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登记。 (三)登记地点: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燕、刘启锋 联系电话:028-85925759、85925760 传 真:028-85925759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园区三色路209号火炬动力港南区8栋9楼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61006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北方硝化棉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1: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2: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3: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4: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5:201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6: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7: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8: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10:关于增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