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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观察 扶正文化产业这条腿 2012-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李 强
证券时报记者 李强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我国文化大发展的双轮和双翼,只有双轮驱动和双翼齐飞,我国文化产业才能实现大繁荣大发展,但是现实情况是文化产业相对疲软,文化发展有点跛足,文化部部长蔡武这样认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领域各项事业突飞猛进。乡村图书馆变多了,借书、上网越来越便宜了,一般小城里的博物馆也多了,各种形式文化便民设施也占据了大街小巷。 这得益于国家对公共文化事业的长期大资金投入。以“十一五”期间为例,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全国文化事业费累计超过120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9.3%。其中,国家对城市和农村地区文化建设的投入5年间增幅分别达到110.6%和226.1%,均已实现翻一番。2010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23.06亿元,与2005年的133.82亿元相比,增幅达141.4%。 实际上,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一直处于行政管控的状态下。由于文化事业是我国文化的核心,具有政府部门主导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的特征,因此投入一般都较大,也很少考虑回报。 蔡武认为,这就是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化产业属性是经营性的,是逐利的,是通过市场交换来体现价值,而正是这种属性特征,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而对于文化产业,政府部门的眼睛可谓是“半睁半闭”,对于文化产业,除了投资基金、奖励性资金、扶持资金、专项资金等小额金融补贴外,还有鼓励性的政策,但是对于民营文化企业而言,吸引投资难、银行贷款难等一些问题因先天性不足接踵而至。 可喜的是,从去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文化事业企业转企改制的步伐已经提速,一批国有老院团已经改制成功,国字号文化企业越来越多,一批改制后的文化企业也不断谋求兼并重组,吸引民间资本,搞活经营。另一方面,中小文化企业在特色业务上发力,除了吸引PE/VC等资本外,还通过当地的优惠政策,发行企业债和融资券,渐渐做大规模。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是文化发展繁荣的两个基础,不可偏废。如果偏重文化事业,那么人民群众的个性化精神追求便无法获得有效满足,如果过于偏重文化产业,那么社会的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就难以得到保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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