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32版) 201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32,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1,61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同意《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为本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㈡、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聘任夏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确定副总经理夏建华先生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2-025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5日下午13:30开始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2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3—7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12年5月2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⑴、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 ⑵、邮编:226401 ⑶、联系人:陈兵先生、葛家汀先生 ⑷、联系电话(兼传真):0513-84415116 ⑸、邮箱: jshtchb@163.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2-027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8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562,4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8,736,6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3,703,4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0)第1483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7,825,000.00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30,911,600.00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31,528,400.00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计划对2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155,0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为376,528,400.00元。最终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总额为509,728,400.00元。公司已于2011年4月7日将7,825,000.00元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 2、本公司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2,182,420.62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2,229,269.67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456.74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328,031.00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6,074,816.01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648.94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5,510,451.62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8,304,085.68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5,105.68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264,316,928.3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08年7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7月25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制度,2010年12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12月25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6月1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已经遵照履行。 3、鉴于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在对电脑系统进行升级后,所有对公单位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发生了变更,由原来的18位账号统一变更为12至17位的新账号,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也因此发生了相应的变更。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由840423560908095001变更为480658228539。 4、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生产线搬迁扩建项目二期工程”的募集资金,已置换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南大街支行326008608018170068068专户中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支付完毕。2010年9月,该账户利息收入12,500.00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余额12,455.00元转入超额募集资金账户,该账户变更为一般资金账户。 5、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如东支行、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上账户均纳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银行如东支行定期存款账户的账号也因系统升级由840423560908211001变更为513158236957。 6、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支出及实际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收支表 单位:元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账户余额表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0年9月13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年产4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实际使用超额募集资金32,282,994.83元。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使用55,465,415.45元。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后续扩建项目暂时未有投入。 2、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8,720.34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以及1,115.6万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3月2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报告期内,公司年产1320万m2锂电池隔膜项目实际已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0,895,036.17元。 3、2011年3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专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3月11日至2011年9月10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已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1年9月1日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1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5、2011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2011年9月28日至2012年3月27日)。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暂未使用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决定变更“年产500吨7-苯乙酰胺基-3-氯甲基头孢烷酸对甲氧苄酯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10,5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5000吨三氯吡啶醇钠扩建项目”,其余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2011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报告期内,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元。 具体变更情况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表中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净利润数。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2-028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4月10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天时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9月 3、注册地点:江苏省如东县马塘镇建设路40号 4、法定代表人:周新基 5、注册资本:5,06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盐酸、二氯化苄、氯化苄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苯甲醛、苯甲酸、氯代环己烷、二氯代环己烷生产、销售;化工设备、机械设备制造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7、与公司关系:天时化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51.8673%。 8、其他股东及持股比例:南京工业大学持股比例为24.9873%,沈旭持股比例为10.5091%,张锦山持股比例为10.4727%,陈伟持股比例为1.6182%,张益持股比例为0.2727%,朱新华持股比例为0.2727%。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时化工资产总额136,588,141.03元,负债总额70,128,757.64元,净资产66,459,383.39元,资产负债率为51.34%;2011年度,天时化工营业收入159,634,122.67元,利润总额23,631,500.56元,净利润19,859,582.93元(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2012年3月31日,天时化工资产总额158,358,351.27元,负债总额91,765,274.45元,净资产66,593,076.82元,资产负债率为57.95%;2012年1-3月,天时化工营业收入32,590,016.73元,利润总额-183,506.57元,净利润-183,506.57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天时化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担保范围为授信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为天时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而且被担保方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未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提请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6,000万元,其中已审批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额度为6,000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14,000万元,其中已审批的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额度为1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10%。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本次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