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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2-011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2-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4月19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1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2年4月18日全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538,607,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共计派发股利53,860,728.5元。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538,607,2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53,860,728.5元(含税)。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二) 除权(除息)日:2012年4月19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2年4月1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派发现金红利的办法:(1)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陈保华先生、周明华先生、翁震宇先生、孙德统先生、苏春莲女士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2)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3)QFII股东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六、 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76-85991096; 传真:0576-8501601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编:317024。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4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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