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4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7版)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2-01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4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韩方如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何良军先生、财务负责人赵玉伟先生、独立董事张世兴先生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刘昊拓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2-01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78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等四个项目,共需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971.70万元。

  二、 关于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实施地点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该项目的总投资额为24,865.80 万元。该项目已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胶发改字[2009]195号)。该项目的原实施地点位于公司现有厂区西侧,南靠氧气厂,西临贵州路,北临北关工业园区主干路(土地使用证【胶国用(2010)第(1—15)号】,约80亩),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计划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原项目用地北侧(向北平移300米左右),新项目地址仍位于北关工业园区主干路南侧,东临公司厂区,西临贵州路,南临原项目用地(土地使用证【胶国用(2011)第(1—77)号】,约300亩)。

  (二)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公司虽然已取得原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但部分原居民不愿意搬迁,虽经多方面多次协商仍然存在搬迁障碍,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经慎重考虑就近选择了新项目用地为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已经取得新项目用的土地使用权证,且新项目用地具备即时开工的条件,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三)实施地点变更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所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对于募投项目前期已经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782,902.1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予以归还。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4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位于公司现有厂区西侧,南靠氧气厂,西临贵州路,北临北关工业园区主干路”变更至“北关工业园区主干路南侧,东临公司厂区,西临贵州路,南临原项目用地”。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变更“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充分考虑了新址地理位置的优越性,便于公司集中管理,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可以确保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2年4月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实施地点由变更至“北关工业园区主干路南侧,东临公司厂区,西临贵州路,南临原项目用地”。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保荐意见》,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3)、东方铁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东方铁塔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综上,国金证券对东方铁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2-01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78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666.6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4,114.89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月28日出具的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1年4月13日,东方铁塔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截至2011年9月23日,公司已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相关公告。)

  2011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3月22日,公司已归还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6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2012年节约利息费用约457.5万元,能有效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增加公司利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五)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

  (六)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过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到期后以经营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东方铁塔本次将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中的15,000万元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6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对东方铁塔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焦 点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舆 情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专 题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
   第D033版:信息披露
   第D034版:信息披露
   第D035版:信息披露
   第D036版:信息披露
   第D037版:信息披露
   第D038版:信息披露
   第D039版:信息披露
   第D040版:信息披露
   第D041版:信息披露
   第D042版:信息披露
   第D043版:信息披露
   第D044版:信息披露
   第D045版:信息披露
   第D046版:信息披露
   第D047版:信息披露
   第D048版:信息披露
   第D049版:信息披露
   第D050版:信息披露
   第D051版:信息披露
   第D052版:信息披露
   第D053版:信息披露
   第D054版:信息披露
   第D055版:信息披露
   第D056版:信息披露
   第D057版:信息披露
   第D058版:信息披露
   第D059版:信息披露
   第D060版:信息披露
   第D061版:信息披露
   第D062版:信息披露
   第D063版:信息披露
   第D064版:信息披露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珠海欧比特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