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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08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在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吴振平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朝建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黄永昌因出差委托董事王鸿新代为出席并表决。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肖家守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74,073.76元, 2011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4,845,427.89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董意见: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项议案。 六、聘任王鸿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5万元/年(税前)。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调整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的议案 (一)变更原因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防范经营风险,针对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拟对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
(三)变更后采用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2年1月1日执行。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详见临2012-010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制定《资产营运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为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26000万元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2-011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为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提供7000万元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2-011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3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详见临2012-011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2-012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宁夏恒力 编号:临2012-009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公司各位监事,会议于2012年4月10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一)201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2011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1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有效。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责时,从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出发,勤勉诚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监事会核查,认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审核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核查了公司担保情况,认为公司的所有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未发现违法、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开挂牌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是以经评估净资产值4154.33万元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本次交易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是否披露过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1年由于铁道部资金短缺,铁道部大部分高铁在建项目工程大面积停工导致工程不能按照原计划进行施工,影响原计划供货进度;铁路、公路项目由于资金紧张,工程款的支付严重不足,拖欠工程款成为常态,导致供应商资金拖欠巨大不能正常供货。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90 号)文批准,公司以7.02 元/股的价格向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0,000,000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储存,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验证。截至 2011 年12 月3 1 日止,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50,133,667.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分别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开设专户储存。2011年7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此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 (1)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分两年实施完毕,项目投资总额9870万元,本期投入4826万元,完成进度的49%; (2)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本期已履行完毕。 (3)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本期使用28,834.16万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592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归还。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90 号)文批准,公司以7.02 元/股的价格向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0,000,000股A 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储存,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验证。截至 2011 年12 月3 1 日止,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50,133,667.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分别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开设专户储存。2011年7月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此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 (1)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分两年实施完毕,项目投资总额9870万元,本期投入4826万元,完成进度的49%; (2)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本期已履行完毕。 (3)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本期使用28,834.16万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该笔资金实际使用3592万元,已于2012年3月30日归还。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新日恒力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恒力”或“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之保荐人,对新日恒力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990 号文核准,公司以7.02元/股的价格向上海新日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80,000,000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61,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558,422.3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8,041,577.6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储存,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11YCA1001)验证。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50,133,667.7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分别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石嘴山银行开设专户储存。2011年7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完全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管理。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此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有三个,分别是: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9,87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 (1)年产3万吨特种钢丝绳技改项目后续投资,承诺募集资金到位后分两年实施完毕,项目投资总额9,870万元,本期投入4,826万元,完成进度的49%; (2)偿还银行借款16,100万元,本期已履行完毕。 (3)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扣除发行费及其他两个募投项目后剩余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8,834.16万元,本期使用28,834.16万元。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有总额为2,900万元的银行贷款到期,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予以偿还,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2,900万元。本次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置换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1年11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明确发表同意的意见。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分析公司资料,与管理层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实地查看募投项目施工情况,并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新日恒力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保荐代表人: 王 平 王 珩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新日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国贸公司担保数量26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350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华辉公司担保数量7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13900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批准为盛泰房地产担保数量30000万元,累计批准为其担保数量30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批准对对外担保总额为8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7%。 ● 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26000万元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为华辉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为华辉公司向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期限1年。 (2)为华辉公司向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的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期限1年。 3、为盛泰房地产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嘴山支行申请3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国贸公司,注册地点:金凤区黄河路创新园45号楼A1号办公楼,法定代表人:肖家守,经营范围:国贸公司经营范围: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农副产品(不含食物)、五金、绳扣、生铁;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及制品;、过滤材料及其他化工产品销售;废旧物资回收,注册资本3亿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1,933.23万元、净资产29,441.86万元、资产负债率7.80%、净利润20.91万元(经审计)。 2、华辉公司,注册地点: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A(座),法定代表人:赵丽莉,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各种规格、类型和性能的活性炭制品;煤制品等,注册资本11,718.24万元,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761.11万元、净资产13,341.10万元、资产负债率56.63%、净利润961.61万元(经审计)。 3、盛泰房地产,注册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法定代表人:冯金泽,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7500万元。截止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5,361.98万元、净资产7,178.09万元、资产负债率79.70%、净利润-229.08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为国贸公司向银行申请26000万元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为华辉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1)为华辉公司向宁夏银行广场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期限1年。 (2)为华辉公司向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融资(包括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的敞口部分)提供担保,期限1年。 3、为盛泰房地产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嘴山支行申请3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5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批准对外担保总额8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7%,实际担保金额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无逾期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为国贸公司贷款提供26000万元担保、为华辉公司提供7000万元担保、为盛泰房地产提供3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全票赞成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国贸公司、华辉公司、盛泰房地产生产运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预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已充分揭示,没有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国贸公司、华辉公司、盛泰房地产2012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3、国贸公司、华辉公司、盛泰房地产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意见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宁夏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2-01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5月8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日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内容于会议召开前5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审议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7、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8、审议为子公司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9、审议为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10、审议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2日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1、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证券法律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唐志慧 电话:0952—3671799 传真:0952—3671799 邮编:75320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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