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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2014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刘明胜先生、王冲先生、刘毅勇先生、孙艳军先生、谷俊和先生、李永先先生为公司关联董事,六位关联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进行了回避。 (二)拟增补关联交易情况 1.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11年前述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2009年8月20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明旭东 ,住所:四平市铁东区开发区大路286号 ,总资产 163,854 万元,净资产172,8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5,181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方受中电投直接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2. 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11月27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刘明胜,住所:霍林郭勒市工业园区,注册资本:330,000万元,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1%股权。总资产1,104,051万元,净资产456,38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1,461万元,净利润70,957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东能源”)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关联交易。该交易方受蒙东能源直接控制,与公司形成关联交易。 (三)以上关联方与公司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以及合同签订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已签署,煤炭销售合同主要条款:按交易贯例,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定价原则:除重点合同煤价格按照国家调控政策定价外,其它煤炭交易按热值计价,执行市场价格,露天煤业煤炭价格与周边市场价格基本持平,通过市场调研方式获取,采用同一站台、同一质量、同一价格,不低于无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原则上执行当月发煤次月结算,特殊情况季末结清。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2011年度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交易双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公司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煤炭销售当月发煤次月结算,其交易性质未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公司向201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提交《增补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发生的增补关联交易事项确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做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12015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刘明胜,公司现有董事12名,12名董事参加了表决,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一、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机关机构设置的议案》 依据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机关机构设置,此次调整能够更加科学的梳理各系统业务流程、管理关系,业务分工和责权利更加明确,进一步实现精简高效、统一协调管理的目标。公司机关由原14个职能部门调整为以下11个部门:办公室、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安全生产部、机电管理部、证券与法律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政治工作部、审计监察部、工会办公室。 董事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关于增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补201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联董事刘明胜先生、王冲先生、刘毅勇先生、孙艳军先生、谷俊和先生、李永先先生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增补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2014号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有表决权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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