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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012-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医疗器械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量为18,608.60万元。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已确定的项目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确定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股票发行申请会后事项监管规程,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需要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重要提示 1、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维医疗”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3号文核准。戴维医疗的股票代码为300314,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2年4月24日(T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宏源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16日(T-6日)至2012年4月19日(T-3日),组织本次发行的路演推介和初步询价,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月11日修订)中要求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宏源证券自主推荐且已向协会报备的19家推荐类询价对象。 6、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4月19日(T-3日)12:00前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主承销商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宏源证券研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80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报数量必须是8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00万股。 9、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及承销风险等因素,直接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有效申报数量。 10、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400万股,则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有效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首先由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流水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80万股。然后通过随机摇号,确定5个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配售80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00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11、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其申购数量应为该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统计违约情况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2、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阶段的具体报价情况将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进行披露。 14、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不足部分,且为80万股的整数倍,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相关回拨事宜。 15、本次发行股份锁定安排:网下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6、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而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网下机构投资者在既定的网下发售比例内有效申购不足;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的。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1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4月13日(T-7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www.nbdavid.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将于2012年4月16日(T-6日)至2012年4月18日(T-4日),分别在上海、深圳和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8085885、88085881、021—58202308或0755—33968139。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12 年4月16日(T-6日)至2012年4月19日(T-3日)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档价格。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80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为80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8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00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如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若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若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Q1+Q2+Q3。 4、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配售对象未在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4月19日(T-3日)12:00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累计申报数量超过400万股以上的部分。 5、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报 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将 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6、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88085885、88085881、021-58202308、0755-33968139 传 真: 010-88085254、88085255 发行人:宁波戴维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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