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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九芝堂 证券代码:000989 公告编号:2012-00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3、会议开始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2:30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志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20736554股,占公司总股本297605268股的40.57%,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原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修改为: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具体担任人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通过确认,并依法登记。 (2)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限自产)片剂、颗粒剂、茶剂、丸剂(蜜丸、水密丸、水丸、浓缩丸)、煎膏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灌肠剂(含中药提取)、中药前处理、中药饮片(以上凭本企业许可证书在核定范围内经营);生产、销售芝牌阿胶口服液;销售医疗器械、化学试剂;提供产品包装印刷及医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医药科技开发;医药产业投资;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限自产)片剂、颗粒剂、茶剂、丸剂(蜜丸、水密丸、水丸、浓缩丸)、煎膏剂、糖浆剂、合剂、口服液、灌肠剂(含中药提取)、中药前处理、中药饮片(以上凭本企业许可证书在核定范围内经营);生产、销售保健品、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日化用品及化妆品;销售医疗器械、化学试剂;提供产品包装印刷及医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医药科技开发;医药产业投资;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20736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站。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的邹棒律师、廖青云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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