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2-1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3日 召开地点: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2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邹宝中先生 2、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3人,代表股份142,905,7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8%。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同意票代表 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二)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2011年工作报告》;同意票代表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财务决算报告》;同意票代表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同意票代表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代表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1,676,705.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051,186.96元,扣除支付的2010年普通股股利5,919,600.0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545,118.20元,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政策》;同意票代表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同意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分配次数:公司2012年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年末一次分配; (2)分配比例:公司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30%-50%; (3)分配形式:采用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的方式。 公司2012年度具体利润分配政策视当时实际情况由董事会提出预案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利润分配方案的权利。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票代表 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同意票代表142,905,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 (九)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同意票代表405,1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1.89%;反对票代表股份 15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8.11%;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向淑琴、赵丽娜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