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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2-01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君敏先生 6、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7,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听取独立董事做述职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6、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8、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华审字[2012]2949号《审计报告》为准,201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851,934.21元,合并报表利润为70,264,787.72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照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085,193.42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5,958,670.69元; 3、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6,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59,958,670.69元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8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由495,139,551.61元减少为399,139,551.61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120,000,000股增加至216,000,000股。因实施上述方案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9、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7,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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