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2-015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地协议履行情况公告 2012-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宝安分局")依法收回本公司位于福永、沙井、松岗的四块土地面积合计为70,827.09平方米的收地补偿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该协议后续履行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7年10月7日与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以下简称"宝安分局")签署了《收地补偿协议书》(深国房宝补[2007]第115号)。根据《收地补偿协议书》第一条第5款的约定:"94年8月宝安区公路局与原福永、沙井、松岗镇政府签订的107国道《征地合同》中,涉及本次对乙方的收地面积29,556.79平方米(70,827.09平方米-41,270.3平方米)。该部分土地的收地补偿情况由相关街道办负责核查。若在本合同签订180天内仍无法查清该部分土地的补偿情况,即由宝安分局对本公司的29,556.79平方米土地按本次收地单价480元/平方米予以补偿。" 后经相关街道办和相关部门认真核查,政府确实未对上述29,556.79平方米土地向本公司支付收地补偿款。2011年年底,宝安区政府出具了会议纪要,同意向本公司支付该笔补偿款。2012年2月17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宝安分局支付给深圳市康达尔饲料有限公司凤凰饲料厂征地补偿款14,187,259元,该笔补偿款计入2012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营业外收入)。至此,《收地补偿协议书》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