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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25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3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董事会(已于2012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会议通知) 5.主 持 人:冯戎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位,代表股份983,213,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61,204,166股的67.2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宏源证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624,688,467.33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2,468,846.73元,按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2,468,846.73元,按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62,468,846.7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62,881,619.13元,减支付股东现金股利384,296,695.62元,本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15,866,850.65元。其中2011年度当期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7,281,927.14元。 结合公司目前所处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考虑业务发展要求与净资本相匹配的行业特点,为实现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维持净资本规模,巩固传统业务,发展创新业务,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并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拓展海外业务,使公司规模及市场影响力上一个新台阶。 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并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时进行合理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聘请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90万元。 2.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30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书(2012年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83,127,5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1%;反对86,4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叶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时,任职期限自2012年4月13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983,213,9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九)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亚玲、夏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0562 证券简称:宏源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2-02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委托授权1人,王纪新独立董事书面授权委托宁向东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总经理授权书(2012年度)》。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叶星董事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宁向东 委员:胡强、刘俊海、齐大宏、叶星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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