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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建峰化工 公告编号:2012-021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在重庆市涪陵区白涛街道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9名, 独立董事王崇举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安传礼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孙芳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伟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汉清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周召贵先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曾中全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改善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一百元。 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7、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一次性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9、本次发行债券的上市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10、担保措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的需要,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条款和事宜进行修改、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办理并确定担保相关事项、网上网下发行比例、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还本付息、偿债保障和上市安排、确定承销安排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上市及其他所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办理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等的要求采取相关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负责人不得调离。 6、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5月3日(星期四)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022)。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950 股票简称:建峰化工 编号:2012--022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3日(星期四)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做出说明。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3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2日——2012年5月3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3日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2日15:00——2012 年5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松牌路81号6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7、参加会议的方式: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一百元。 3、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7年(含7年),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7、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一次性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 9、本次发行债券的上市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10、担保措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 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2012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至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 2012年5月2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部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95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半日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网络投票的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12年5月2日15:00 时,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3日15:00 时。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注意事项 ①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④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建峰化工”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议案一至议案三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刘 燕 联系电话:(023)72591275 传 真:(023)72591275 邮 编:408601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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