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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05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2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聘任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并经董事长邓颖忠先生提名,会议决定聘任邹晶晶女士为公司证劵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聘任证劵事务代表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1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1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11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姚本棠先生、陈敬云女士、阮永平先生、王宗军先生向本次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1年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实现营业总收入 185,625.82万元,较上年小幅增长 4.35%,营业利润9,795.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32%;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053.8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6.03%。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12年度预算:主营业务收入228,000万元;主营业务净利润为11,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2]第11005650011号),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1,092,565,455.87元,净利润8,837,781.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3,778.17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7,954,003.53元,加上年度未分配109,232,789.1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17,186,792.72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568,354,645.04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1 年度末总股本 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 32,000,0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8,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5,186,792.72元,滚存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母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为1,520,354,645.04元,股本增加至208,000,000股。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公司稳定快速的发展,更好的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 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意见:中顺洁柔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中顺洁柔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中顺洁柔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意见:中顺洁柔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中顺洁柔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中顺洁柔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时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公司拟继续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 2011 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2 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自2007年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境外人民币融资的议案》。 同意2012年度向中顺洁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洁柔”, 全资孙公司中顺国际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拥有其100%的股东权益)一次性或分次借入跨境人民币资金,金额合计以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为限,资金来源为香港洁柔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港岛中工商中心申请的银行贷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港岛中工商中心向香港洁柔发放贷款时,拟 直接把相关款项汇至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贷款期限为壹年,到期后由公司向香港洁柔汇出足额人民币归还该笔贷款,利率按银行最终审批为准,借入的跨境人民币贷款资金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采购、支付货款等。公司与香港洁柔之间借贷关系不产生任何利息收入。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之“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董事2011年度薪酬详见《公司2011年度报告》之“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规模、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如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2年04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需要,同意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同意2012年度公司拟将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调整至13.7亿元。 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邓冠彪先生在不超过人民币13.7亿元总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调整向子公司、孙公司及母子孙公司之间201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额度,调整后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0.15亿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邓冠彪先生在不超过10.15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孙公司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上述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需要筹措为日常经营流动所需资金,有利于良性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2年度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的议案》。 同意将“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11 年12月31日延长至 201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内容不变。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议案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顺洁柔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综上所述,中顺洁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中顺洁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方式的议案》。 同意修改独立董事薪酬的发放方式,由原来的每年每人给予固定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按年发放,调整为每年每人给予固定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每月平均发放。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第九条,如下:
修改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12年04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1年5月22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06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2年4月12日在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红先生主持。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 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认为公司 2011年度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1 年度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2012年的财务预算报告各项指标合理科学,同意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作情况。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承诺和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的规定执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广会所审字[2012]第11005650011号),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总收入1,092,565,455.87元,净利润8,837,781.70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83,778.17元,余下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7,954,003.53元,加上年度未分配109,232,789.19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17,186,792.72元,本年度可供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为1,568,354,645.04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1 年度末总股本 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 32,000,000元,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8,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85,186,792.72元, 滚存至下一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母公司剩余资本公积金为1,520,354,645.04元,股本增加至208,0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提交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自2007年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以来,该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同意提交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的议案》。 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该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08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劵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邹晶晶小姐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邹晶晶小姐简历如下: 邹晶晶,女,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大学本科。2009-2011年7月在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1年8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要参与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接待等工作,2011 年 12月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邹晶晶小姐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晶晶小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邹晶晶小姐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760-87885196 2、传真:0760-87885677 3、邮箱:dsh@zhongshungroup.com 4、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5、邮政编码:52840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0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 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9号核准,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8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1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会所验字【2010】第100400013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承诺投资79,034.40万元,包括唐山分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高档生活用纸项目21,034.40万元,中顺洁柔新增年产7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深加工项目(以下简称“中山新增项目”)33,000万元,江门新建项目25,000万元。 2010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地点的议案》,同意原“中山新增项目”变更为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原“唐山新建项目”变更为唐山分公司实施2.5万吨新建产能,成都天天纸业有限公司实施新增2.5万吨产能。 变更后的承诺投资项目进度明细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江门新建项目”使用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5,000万元投资于江门新建项目,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江门新建项目” 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1年12月31日,该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三、本次项目调整的原因 公司管理层一直采取谨慎态度,力求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同时因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需求,为丰富产品结构,提高盈利能力,讨论研究后确定适时的建设方案,因此影响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截至目前,江门新建项目已经基本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后加工能力可以消化新增的产能。 为了避免因加快项目进度、赶工期而使造纸的前工序与后工序加工能力与市场需求脱节的问题,避免造成资金的浪费,避免为项目埋下不必要的隐患,因此公司决定调整上述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四、本次项目时间调整的具体内容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江门新建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2011 年12月31日延长至 201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内容不变。 五、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江门新建项目已经基本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后加工能力可以消化新增的产能,上述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不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尽管项目推迟完成时间,但项目内容不变,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从长期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价值对公司的促进作用将更大。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的议案》,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该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及投资计划,采取审慎的态度适当地调整项目时间,有利于保证项目质量,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时间。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及相关议案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中顺洁柔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综上所述,中顺洁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中顺洁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1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江门中顺洁柔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洁柔”)、成都天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天”)、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商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顺国际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国际”) 、上海惠聪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聪”)是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山市中顺商贸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顺洁柔(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柔香港”)是全资孙公司中顺国际之全资子公司,江门中顺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中顺”,公司直接持有其75%股份,又通过全资孙公司中顺国际持有其25%股份,公司实际拥有其100%的股东权益)、浙江中顺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顺”, 公司直接持有其75%股份,又通过全资孙公司中顺国际持有其25%股份,公司实际拥有其100%的股东权益)、湖北中顺鸿昌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顺”,公司直接持有其70%股份,又通过全资孙公司中顺国际持有其25%股份,公司实际拥有其95%的股东权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38亿元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11-058号公告)。 现因募投项目的陆续完成,产能扩张,采购需求增加,为保障子公司、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于201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上述子公司、孙公司及母子孙公司之间2012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额度,调整后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0.15亿元,期限为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2012年度子公司、孙公司需本公司担保的明细表(调整后) (单位:万元)
以上子公司及孙公司授信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前述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5亿元,为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以及母子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 上述担保中,序号5的担保事项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给予授信1亿元,该授信额度由母子孙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共享。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邓冠彪先生在不超过10.15亿元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孙公司与具体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上述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11.12.31)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子公司、孙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子公司、孙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根据相关的担保合同,亦可能存在由母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提供互相担保的情形,此项情形发生之担保,亦为本议案所述之担保组成部分,其发生的担保金额纳入上述10.15亿元的担保总额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其需要筹措为日常经营流动所需资金,有利于良性发展,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零,公司实际已对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5,403.73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21.85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截至2012年3月31日,2012年已审批为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1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在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2年5月22日(星期二)9:30开始,为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5、会议地点:中山市怡景假日酒店会议室(地址:中山市长江水库风景区)。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关于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1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继续聘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境外人民币融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2年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12年度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发放方式》; 15、审议《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全部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7885678 传真号码:0760-87885677 联系人:张海军、邹晶晶 通讯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邮政编码:52841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2年5月18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5月2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2-1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上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邓颖忠先生,副董事长邓冠彪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刘欲武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董晔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海军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岳勇先生,副总经理姜直成先生,副总经理邹以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本棠先生、保荐人杨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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