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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C22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为隆丰皮草、金山化工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担保。其中,为隆丰皮草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金山化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4月13日,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4,000 万元人民币,占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02%;本次对外担保获批准后,公司董事会累计审议有效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万元,占201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02%。 截至本次公告日,本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为4,000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净资产的4.0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经核查,认为: 1、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对外担保为日常经营融资需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被担保方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2011年度对外提供担保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14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度,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生产经营和建设投资资金,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公司2012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人民币11.3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薛德龙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15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2年5 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5 月2日 (三)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韩愈大街14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5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事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办法 1.2012年5月2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星期一,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4.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一)联络方式 联系人: 汪庆领 刘向宁 联系电话:0391-8298666 联系传真:0391-8298999 邮编:454750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回执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2年5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2-017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4月13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薛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现有总股本92,510,46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7,753,138.30元;不送红股,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载于201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本报告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4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履行相应的责任、义务,双方就审计费用达成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异议。本议案需提交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2012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2012年4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1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1.8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2,3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550,959.8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2,749,040.18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7月8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6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的规定,中原内配因上述发行普通股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已计入发行费用的共计人民币9,304,949.36元费用应当计入2010年损益,由此经调整后增加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304,949.36元,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2,053,989.54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股东大会200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等分别设立了262406633398、7396110182600011110、1709027829200016040等5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0年8月5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之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设立的7396110182100017332账户无初始存放的募集资金,是经本公司2011年5月1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后,由本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向其转入了6,5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下表: 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年产1,000万只气缸套项目部分投产并产生效益。 注2:公司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完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本项目的建成使公司每年新产品开发数量提高,新产品研发周期缩短,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情况: 2011年5月10日,本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建年产1,000万只气缸套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投资总金额为32,160.00万元。现拟将该项目中的铸造部分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内配铸造有限公司,该投资项目中的机加工部分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 (二)本公司前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如下: 本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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