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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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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力A份额、双力B份额2012年4月16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力A份额简称:双力A,代码:150069;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双力B份额简称:双力B,代码:150070。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双力A 2012年4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4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1.004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双力B 2012年4月13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998元,上市首日以该基金份额净值0.998元(四舍五入至0.001元)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2年4月16日起,中信银行在其所有网点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一、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场内简称:国安双力;基金代码:162510)。

  二、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转换费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

  注:1)1年按365天计算。

  2)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0.5%。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

  注:1)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存续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二)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1,200元申购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申购费率为1.2%,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转换为场外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5,000×0.25%=262.5元;

  申购补差费=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262.5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105,000-262.5=104,737.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37.5/1.0000=104,737.50份。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目前,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外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场外基金份额。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内份额的,由于目前场内尚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若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欲办理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公司网站:www.bank.ecitic.com。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中信银行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事项予以公告。今后中信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开通国联安双禧

  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

  转换业务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2年4月16日起,齐鲁证券在其所有网点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基金代码:162509)的基金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一、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场内简称:国安双力;基金代码:162510)。

  二、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一)转换费

  进行基金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三部分。

  1、转换手续费率为零。如基金转换手续费率调整将另行公告。

  2、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赎回费率如下:

  ■

  注:1)1年按365天计算。

  2)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固定为0.5%。

  上述赎回费率可能根据本公司公告而进行调整,届时以最新公布的费率为准。

  3、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按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之间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收取,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 max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0 ],即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申购费率,如为负数则取零。

  目前,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申购费率如下:

  ■

  注:1)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基金存续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2)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比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前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按转出金额对应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作为依据来计算。后端份额之间转换的申购补差费率为零,因此申购补差费为零。

  (二)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费用=转换手续费+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其中:

  转换手续费=0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作为确定依据。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外投资101,200元申购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申购费率为1.2%,申购申请当日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0000元,则可申购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100,000份。持有一年半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0份场外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转换为场外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转换申请当日国联安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份额净值为1.0000元,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0×1.0500= 105,000元;

  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5,000×0.25%=262.5元;

  申购补差费=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262.5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105,000-262.5=104,737.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4,737.5/1.0000=104,737.50份。

  三、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3、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在相关网点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4、目前,每次对上述单只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且如因某笔基金转出业务导致该基金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基金管理人将该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单个开放日单只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与转出申请份额总数,扣除申购申请份额与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等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6、目前,原持有基金为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其他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

  7、目前,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外份额的,只能转换为其他场外基金份额。原持有的基金为场内份额的,由于目前场内尚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若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欲办理转换业务,投资者须先通过跨系统转登记的方式将场内基金份额转为场外基金份额,然后再进行基金的转换。

  上述业务规则具体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转换业务规则并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www.vip-funds.com;

  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齐鲁证券开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禧中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事项予以公告。今后齐鲁证券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自2012年4月16日起参加中信建投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2年4月16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指定方式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 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将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的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的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现场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定投业务,将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的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的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率,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csc10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话费);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五、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信建投证券所有;凡涉及上述基金在中信建投证券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中信建投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参与中信建投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自2012年4月16日起参加银河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2年4月16日起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银河证券指定方式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的(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柜台系统现场委托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定投业务的(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且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银河证券所有;凡涉及上述相关基金在银河证券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银河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参与银河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自2012年4月16日起参加齐鲁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2年4月16日起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齐鲁证券指定方式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申购或定投业务的(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将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齐鲁证券所有;凡涉及上述相关基金在齐鲁证券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齐鲁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参与齐鲁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广大投资者投资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自2012年4月16日起参与建设银行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2年4月16日起的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根据建设银行指定方式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方案

  通过建设银行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将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费率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7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建设银行委托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定投业务的,将享受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下定投申购费率优惠,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建设银行所有;凡涉及上述基金在建设银行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建设银行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参与建设银行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参加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代码:162510)自2012年4月16日起参加华融证券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现就相关费率的优惠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12年4月16日起全部法定基金交易日。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根据华融证券指定方式办理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并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三、优惠活动方案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4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柜台交易系统定投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收费模式),若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原申购费率的8 折执行,但该申购费率优惠后不低于0.6%;若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的原交易费率以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更新公告为准。本公司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公司网站:www.hrsec.com.cn;

  2、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vip-funds.com或www.gtja-allianz.com。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2、本公告涉及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华融证券所有;凡涉及上述基金在华融证券办理申购、定投等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华融证券的具体规定;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业务如适用于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届时将另行公告;

  4、本公告仅就本公司旗下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基金参与华融证券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不包括:

  (1)后端收费模式下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2)场内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

  (3)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率;

  (4)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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