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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2-023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6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4月15日-2012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15:00至2012年4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黄文辉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0,955,9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1714%。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0,155,8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4.0913%;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00,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01%;
此外,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林斌先生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31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该议案经关联股东黄文辉、郭绪勇、夏小华、陈蓓、马进、范向群、贺永利共7人回避表决后,逐项审议结果如下: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2、激励计划授出股票期权的数量、标的股票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3、激励对象及期权授予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办法
表决结果:809,456,81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22%;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3,5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29%。
6、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生效安排和行权的条件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809,451,8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6%;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8,4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5%。
8、股票期权的授予和行权程序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9、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10、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及其他事项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20,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9%;29,9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二)《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联股东黄文辉、郭绪勇、夏小华、陈蓓、马进、范向群、贺永利共7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09,450,39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14%;113,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40%;37,1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6%。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840,805,6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821%;113,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35%;37,14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44%。
公司监事会就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出了说明。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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