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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04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帐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3日及201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4,5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12月6日,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81)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在将闲置募集资金14,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实际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4,250万元,公司对上述对14,25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12年4月16日,公司已将其中的78,000,000元流动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剩余64,500,000元未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王炳全、陈庆隆。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04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年2月16日及2012年3月5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唐人神"商号使用权授予控股股东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无偿授予"唐人神"商号使用权于株洲成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株洲成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更名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12年2月18日披露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人神"商号使用权授予控股股东使用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2-011))。 2012年4月16日,公司接到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发来的《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告知函》,根据函件内容,2012年4月11日,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原株洲成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名称变更外,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唐人神控股承诺,使用"唐人神"商号仅用于变更公司名称,其经营的业务范围不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有竞争关系,不损害许可商号或以可能损害公司商誉的方式使用"唐人神"商号,仍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一道,严格遵守上市前分别签署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关联交易承诺书》中的内容,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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