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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54版)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支持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各子公司流动资金需要,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2012年度为各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一定额度的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具体如下:

  1、担保情况概述

  ■

  鉴于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2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

  法定代表人:戚建萍;

  注册资本:338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高翅片铜管、铜管材、铜线、漆包线;

  外方股东:新天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参股38.46%),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64,800.30万元;负债总额34,257.0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257.09万元,包括银行贷款总额21,800.00万元);净资产30543.21万元;资产负债率52.87%;营业收入117095.95万元;利润总额1597.87万元;净利润1,212.56万元。

  ■

  (2)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9日;

  注册地点:鹰潭市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戚建萍;

  经营范围:漆包线、铜线、铜棒、铜配件、铜工艺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铜材料的研究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

  注册资本:5118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5,781.45万元;负债总额10,312.2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10,183.21万元,包括银行贷款总额,7,500.00万元);净资产5,469.24万元;资产负债率65.34%;营业收入11141.82万元;利润总额339.23万元;净利润42.49万元。

  3、担保协议的相关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分别为30000万元、15000万元的短期授信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贰年,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4、关于本次担保的意见

  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子公司资信良好,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由于新天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外资方,目前未能参照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

  截止目前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截止目前全资子公司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5、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5000万元的担保,占公司净资产47.6%(包含本次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6、其他

  本担保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2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用途。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债务结构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公司债券的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六)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采取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按照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七)担保事项:

  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

  (八)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九)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

  (十)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一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

  2、决定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发行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发行价格、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偿债保障、上市安排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3、执行就本次发行及申请上市而作出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

  4、如监管部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5、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可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作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6、办理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十一)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继续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货主要为电解铜、铜杆、铜加工品和半成品等,单位价值较高,受铜价波动影响较大。为防范铜价波动对公司存货带来的跌价风险,公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现货管理为主、套期保值为辅”的存货风险控制机制,并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2012年度继续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电解铜为公司铜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及未来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新客户范围将不断扩展、公司与新客户的定价模式也将多样化;同时近几年宏观经济波动较大、电解铜价格也出现大幅波动,公司的铜加工业务经营风险不断增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价格发现功能,规避生产经营所需的电解铜等原料价格发生剧烈波动,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现有生产规模及未来一年募投项目投产后铜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划结合风险分析,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本次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3%)或在电解铜套期保值数量6,000.00吨以内。业务期间为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2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天铜业有限公司及江西宏磊铜业有限公司。

  5、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电解铜期货交易面临期货合约流通量风险和公司资金量风险。

  3、信用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电解铜期货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5、法律风险:在期货交易中,由于相关行为与相应的法规发生冲突,致使无法获得当初所期待的经济效果甚至蒙受损失的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制订了《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组建了专业人才队伍。公司设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委员会、期货部和风险控制经理,实行“期货管委会、期货部门负责人、风险控制经理”三级风险管理体制。公司通过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团队和相应的业务流程,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从2008年开始通过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电解铜的期货交易活动进行原材料采购及套期保值活动,确保了原材料及时供应、降低了采购成本、化解了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此期间公司积累了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经验。

  2、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从事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电解铜因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存货价格波动风险和客户延期结算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3、公司将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铜期货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具体方式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采购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公司将应付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并以六个月的定期存单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定期存单进行监管;

  2、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以该存单为保证金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给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方;

  3、定期存单到期后将资金汇入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兑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资金。

  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戚建萍女士负责办理与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9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5月8日—2012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8日15:00至2011年5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7日。截止 2012年5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向有关商业银行申请2012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12.1发行规模

  1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2.3债券期限

  12.4募集资金用途

  12.5债券利率

  12.6发行方式

  12.7担保事项

  12.8发行债券的上市

  12.9决议的有效期

  12.10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杨学桐先生、尚福山先生、何力民女士、吴旭仕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1年度述职报告。

  三、参与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5月7日下午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2年5月6日—5月7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5、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经济开发区迎宾路2号公司行政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7;

  2、投票简称:宏磊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5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宏磊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议案12的子议案采取逐项表决,12.00元代表对议案1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2.01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①,12.02元代表议案12中子议案②,以此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

  ■

  (3)输入委托股数

  上述总议案及其他议案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5月8日下午15:00至2012年5月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咨询电话: 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

  联系人:方中厚 杨凯

  联系电话:0575-87387532

  联系传真:0575-80708938

  邮 编:311800

  2、其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1、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人(公司)为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万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相关议案的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

  1、委托人为企业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弃权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宏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7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2年4月26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公司201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戚建萍女士,董事、副总经理魏浙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方中厚先生,财务总监俞晓光先生,独立董事吴旭仕先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冯春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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