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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23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泰然酒店(原泰然宾馆)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王建宇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52,534,4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52,534,305股,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00股。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6.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7. 公司续聘境内外财务审计单位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8.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2,534,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张清伟律师、黄亮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2、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24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在公司(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劲松大厦5D)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6日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王建宇先生、魏传义先生、郝滨先生、杨斌先生、邵良志先生、潘承东先生、张鑫淼女士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公司《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由于本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本公司破产重整事宜,本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盛润A、*ST盛润B”,股票代码仍为“000030、200030”。 本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本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但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因保留意见涉及到的会计处理事项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停牌整改,并经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净利润为负,所以即使本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在2011年也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 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且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已经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显示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145,606.42万元(该利润主要是由于破产重整巨额债务重整收益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89.35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该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批,且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
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26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本公司破产重整事宜,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由于本公司股票已经于2009年4月9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因此本次无须再做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盛润A、*ST盛润B”,股票代码仍为“000030、200030”。 本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本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但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因保留意见涉及到的会计处理事项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停牌整改,并经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净利润为负,所以即使本公司破产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在2011年也不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 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且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已经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报告显示公司2011年实现净利润145,606.42万元(该利润主要是由于破产重整巨额债务重整收益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89.35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条件,因此公司拟向深交所提交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该事项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批,且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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