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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1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周海燕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周海燕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周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 cn。 公司由董事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吕忆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吕忆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本议案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吕忆农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 com.cn 。 公司由董事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一: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一、《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 原为: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二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人。 修订为: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可以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人。 《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二: 吕忆农先生简历 吕忆农,男,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1982年至2003年历任南京化工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03年至今任职于南京工业大学教授。目前吕忆农先生兼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除上述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吕忆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三: 周海燕女士简历 周海燕女士简历:周海燕,女,1975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至2010年任职于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会计,2010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除上述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周海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2-01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2年4月1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2012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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