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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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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2-13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及下属子分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借款行为属于关联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公司、本公司: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北方华锦:指北方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3、兵器集团:指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兵器财务公司:指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机构编码:L0012H211000001。兵器财务公司是兵器集团的下属子公司。

  二、关联交易概述

  1、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云文、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兵器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罗乾宜;成立日期:1997年6月;注册资本:317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兵器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在兵器集团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而兵器集团的持续较快发展更为兵器财务公司的经营壮大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条件,同时也对兵器财务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望,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

  2011年末兵器财务公司总资产4,346,232万元,净资产516,784万元,净利润56,970万元,资本充足率33.71%。

  主要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涉密单位)(详见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2.双方的实际控制人---兵器集团

  公司名称: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清,注册资本:2,535,991万元,企业类别: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及投资管理;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导弹、炮弹、枪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挥设备、单兵武器、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民用枪支弹药、机械设备、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货物陆路运输;工程堪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植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3.构成何种具体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公司和兵器财务公司皆为兵器集团这一同一控制人的下属公司。

  ■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在财务公司开设账户,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011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预计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根据合同,三年内,兵器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办理的信贷业务不超过150亿人民币。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依据人民银行同期金融政策,具体见“协议内容”。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服务内容及费用

  甲方: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1)存款业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存款服务,乙方在甲方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甲方支付乙方的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标准执行。

  (2)结算业务:

  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及其所属公司提供结算业务服务,包括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之间的资金结算、乙方及其所属公司与兵器集团及其成员单位之外的其他方的交易款项的收付服务,以及甲方营业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结算业务,结算业务费用一般由甲方承担,如向乙方收取时应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结算费用标准,且不高于甲方向兵器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结算费用标准。

  (3)贷款业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乙方及附属公司申请,甲方可根据自身运营要求有权自行决定并按另行订立的贷款协议(其中列明贷款的条件及条款)向乙方及附属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在另行订立贷款协议时应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甲方收取的贷款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4)票据业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乙方及附属公司的申请,甲方可以为乙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票据类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贴现、票据综合管理等相关业务。费用水平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价格标准。

  5、其他服务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申请,为满足乙方业务需要,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综合管理业务、委托贷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业务、外汇结售汇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服务收费不高于乙方在一般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业务价格标准。

  乙方预计未来三年内向甲方申请提供的贷款、票据及其他形式的授信总额为人民币 150 亿元,甲方将根据乙方的申请按照每笔业务具体情况进行审批。

  2、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权结合自身利益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及接受兵器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3、甲方应保障乙方存款资金的安全,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由兵器集团增加相应资本金。

  4、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七、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兵器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兵器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八、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票据、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到披露日,公司在兵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8411万元人民币。

  十、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4.金融服务协议。

  5. 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6.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7.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1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201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5月8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8日(星期二)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2年5月7日(星期一)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2年5月8日(星期二)15:00)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27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召开地点:辽宁盘锦市华锦宾馆二楼会议室

  8. 公司将于2012年5月3日公告《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经公司五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报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提案:

  提案: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4)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2012年5月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

  3.登记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9

  2.投票简称:“辽通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辽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审议一项议案,1.00元代表本议案。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维良

  联系电话:0427-5850333 传真:0427-5856408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关联交易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2-010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次监事会于2012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2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共计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晓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

  议案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修订)》

  议案三: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议案四: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1.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议案五: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2.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为确保公司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特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1.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辽通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9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三次董事会于2012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2012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云文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一季度报告》

  议案二: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议案三: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修订)》

  议案四: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1.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会议审议通过《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议案五: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1.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刘云文、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4.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为确保公司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特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截至2011年年末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刘云文、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1.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该预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5名关联董事刘云文、于小虎、于国宏、任勇强、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2.表决结果: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5月8日召开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5项议案。

  1.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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