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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22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厚刚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4、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3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三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共有9人,代表股份470,868,795股,占公司总股本711,112,194股的66.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470,868,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2 - 23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5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并于2012年4月17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报告全文刊在2012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报告正文详见公司2012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24)。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石天栋先生为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王有亮先生不再兼任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职务。(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石天栋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符合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中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石天栋先生为养殖事业一部总经理。 特此公告。 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石天栋,男,1965年生,高中学历。现任本公司养殖事业一部代理总经理。2006.12-2009.12,任本公司水产增养殖分公司副经理;2009.12-2010.12,任本公司乌蟒岛分公司经理;2010.03-2010.12,任本公司监事,乌蟒岛分公司经理;2010.12-2012.02,任本公司监事、安全中心总监助理;2012.02-2012.03,任本公司监事、养殖事业一部代理总经理;2012.02至今,任本公司养殖事业一部代理总经理。 石天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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