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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2—1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2-04-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1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7,680,70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28%,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4月2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5股股份。 2、2008年5月12日,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为2009年1月23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4月23日 2、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7,680,703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9.2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股改实施至今,除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武汉公司之外,所有其他IPO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已解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慎核查,保荐人就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问题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2、持有限售股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 是 √ 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4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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